:學子希望之家!】&n...《2013年貨運代理考試基礎知識講義:航權2》由中大網校國際貨運代理人考試考試網發布。" />
2013年貨運代理考試基礎知識講義:航權2
第五航權:至第三國運輸權/授權國至以運點的運輸權
例如:北京—維也納—蘇黎世,中國政府和瑞士政府談判航權問題時,就是談到“至第三國運輸權以及第三、第四航權”問題;在和奧地利政府談判時,談的則是授權國至以運點運輸的航權。如果希望在維也納允許上下旅客和貨物,還要談第三、第四航權。也就是說,第五航權是要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進行談判的。
第六航權:橋梁權 例如:倫敦—北京—漢城,國航將源自英國的旅客運經北京后再運到韓國。
第七航權:完全第三國運輸權 例如:倫敦—巴黎,由漢莎航空公司承運。
第八航權:國內運輸權 例如:北京—成都,由日本航空公司承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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