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就上,大小考...《2013年國際貨運代理航空貨運代理實務知識點2》由中大網校國際貨運代理人考試考試網發布。" />
航空貨運代理的種類
(1)國際航空貨運代理。
這類代理僅作為進出口發貨人、收貨人的代理人,嚴禁從航空公司處收取傭金。
(2)國際航空運輸銷售代理。
這類代理作為航空公司的代理人,代為處理國際航空客貨運輸銷售及其相關業務。
根據我國《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管理規定》,空運銷售代理分為:
1、一類銷售代理:經營國際航線或者香港、澳門、臺灣地區航線的民用航空銷售代理業務。
2、二類銷售代理:經營國內航線的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注意點:在我國,申請設立國際航空貨物銷售代理的前提之一是必須首先成為國際貨運代理。
這表明,這類代理人一方面可以為貨方提供代理服務,從中收取代理費;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承運方(航空公司)服務,收取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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