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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介紹

發表時間:2024/11/6 14:39:40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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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26號)文件精神,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證書。

一、實施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科目介紹

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基礎考試包括基礎上和基礎下兩部分內容;專業考試包括專業知識和專業案例兩個科目,專業知識分為專業知識上和專業知識下兩部分內容,專業案例分為專業案例上和專業案例下兩部分內容。

三、報名條件

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⒈取得(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下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下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⒉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⒊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⒈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⒉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⒊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后;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⒋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⒌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⒈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⒉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⒊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⒋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⒌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⒎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⒏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專業對照表

執業范圍

專業劃分

新專業名稱

舊專業名稱

化工工程

本專業

化學工程與工藝

 

 

 

 

 

 

 

 

 

 

應用化學(工)

能源化學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復合材料與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制藥工程

生物制藥

中藥制藥

輕化工程

 

 

紡織工程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生物工程

 

 

其他

化學工程、化學工藝

高分子化工、精細化工

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與技術

生物化工(部分)

工業分析

電化學工程

工業催化

無機化工、有機化工

日用化工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應用化學(工)

能源化學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復合材料(部分)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復合材料與工程

無機非金屬材料

硅酸鹽工程

復合材料(部分)

化學制藥、制藥工程

生物制藥

中藥制藥

輕化工程、皮革工程

紙漿造紙工程

染整工程

紡織工程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食品科學與工程

糧食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煙草工程

農產品儲運與加工(部分)

乳品工程、釀酒工程

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學工程(部分)

發酵工程

如林產化工

相近專業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環境工程

安全工程

其他

化工機械與設備、化工過程機械、化工機械

環境工程、環境監察

安全工程

如石油工程

其他專業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2012年9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2012年9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四、報名辦法

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須以電子方式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為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情請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操作。報名前,須完成注冊、上傳照片等操作。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等有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信息并完成交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通知。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發布。

考試合格,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六、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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