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理解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知識點,鞏固復習成果,小編特編輯了沖刺階段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試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真題部分,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第一題 公路案例
某省擬建一條全長210km的雙向4車道高速路連接甲乙兩個城市,高速公路設計行車速度100km/h,路基寬度26m,平均路基高2.5m,沿線地貌類型低山丘陵、山間盆地、河流階地等,在山嶺重丘區擬開鑿一條隧道,隧道長4500m,埋深50-200m,隧道穿越的山體植被為天然次生林,山體主要為石灰巖,山腳下有一條小河,沿河村落的居民以河水為飲水源,
高速公路有4km路段伴行一處重要天然濕地,線路距濕地邊緣最近距離為50m,公路以一座大橋跨越A河,河中設3處橋墩,橋下游5km范圍內有一縣城的飲水源地取水口。
有3km路段沿山盆地從張家莊(80戶),李家莊(18戶)兩個村莊中間穿過,道路紅線距張家莊前排住宅110m,距李家莊前排住宅27m,聲環境現狀達1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
高速公路達到設計車流量時,張家莊的預測等效聲級晝夜分別為62.6dB(A)、57.6 dB(A),李家莊的預測等效聲級晝夜分別為68.1 dB(A)、63.1 dB(A)。
1、 從環保角度考慮,跨A河大橋橋位選址是否可行?
(1)不可行。
(2)從環保角度來看,擬建橋位下游5公里范圍內有取水口,則橋位處可能是該飲用水源地的一、二級保護區,至少可能是準保護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建設與供水無關的設施。該工程也沒有進行線位比選,如果建設該大橋,施工期由于需在該河設置橋墩,若措施不當,可能會對下游取水口造成不利影響;營運期存在運輸危險品車輛事故的環境風險,則會對水源地水質造成污染,直接影響縣城居民飲水。
(這個題比較別扭,容易使人思考上轉不過彎了。因為現實中在水源保護區建設公路、鐵路的情況是存在的。而且部里還曾有一個法律解釋。但本題告訴是在“5公里范圍內”,沒有說定是5公里處,而且問題有個前提條件,就是從“環保角度”考慮,沒讓從工程等方面再考慮。)
2、 給出本題目隧道工程生態環境影響評價需要關注的主要內容?
(1)關注隧道工程對洞頂天然次生林的不利影響,特別是由于隧道施工抽排水是否會導致水位下降,隧道影響山體地下水徑流與補排而影響次生林的生長;
(2)隧道棄渣的利用及棄渣場選址與占地對土地、植被的破壞及其水土流失的不利影響,特別是山腳下有居民飲用水源小河,棄渣若棄入小河河道,則對居民飲用造成不利影響;
(3)隧道施工是否會造成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而加劇生態破壞;
(4)隧道施工過程中的植被破壞和水土流失問題;
(5)隧道工程與周邊景觀的協調性問題;
(6)隧道施工中的人員活動及機械噪聲對周邊野生動物的影響。
(7)關注隧道對山體石灰巖含水層地下水水文特征的影響,包括水位、補排及徑流等的影響等,特別是由于隧道工程建設對山腳下小河的影響,造成山體向小河補給量減少,進而影響山腳下以小河作為飲用水源的居民的供水困難。
(這題我講過,本博客上好象也有類似的。最后這個地下水水文特征影響可以不答,這實際上是對地下水的影響,但答上了也無所謂。也是環評中需要關注的內容之一。本題只要能答上5個估計就能得滿分。)
3、為保護濕地,本項目施工布置時應采取哪些措施?
(1)該濕地為重要的天然濕地,施工時不得在其保護范圍內(或靠近濕地徑流補給區的區域)設置各類臨時用地,包括取土場、棄土場、施工營地、物料堆放場、瀝青拌合站等。
(2)施工生產廢水和生活廢水處理設施不設在濕地范圍內。
(3)運輸便道盡量遠離濕地。
(4)施工所產生的各類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堆放場及處理站遠離濕地。
(這個小題與去年某題的“施工期水環境保護措施”如出一轍。)
4、分別說明聲環環境影響評價時張家莊、李家莊適用的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1)張家莊適用于1類(或2類)聲環境功能區。因其在紅線45±5m范圍外,且為居民集中區,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適宜作為1類(或2類)功能區。
(2)李家莊包括前排在內的紅線45±5m范圍內居民適用于4a類聲環境功能區,紅線45±5m范圍外適用于2 類功能區。因為李莊村規模較小,且前排位于紅線范圍內,應視不同情況劃分,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及聲功能區劃分技術要求,分別適用于4a類和2類。
(這里實際上是聲環境質量標準適用與聲環境功能區劃的問題。本來聲環境功能區劃不是環評所能決定的,應由地方政府或其所屬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劃定。但這里前提條件說是在“聲環境影響評價時”,環評單位在申請確認評價標準時,以及地方環保部門在確認標準時,一般是這樣申請并獲得確認的。說實在的,這個小題出的也是比較別扭,因為聲功能區劃分也是有規范的,且那個規范與環評時(包括驗收)是的實際情況常常不符。交通干線兩側紅線范圍內執行4a類,而范圍外執行2類(或1類),是沒有道理的。我個人認為老百姓也是不能同意的,同一個生活區,本來項目未建前我們是同樣的生活環境,項目建設給我們這樣分類,承受不同的噪聲影響。怎么能說的過去?但考試就是這樣的。)
5、簡要說明對李家莊需采取的噪聲防治措施?
(1)搬遷(或環保搬遷),特別是前排距離紅線一定范圍內受影響的住宅。
(2)安裝聲屏障,或公路聲屏障+居民通風隔聲窗。
(3)前排房屋功能轉換,如住宅轉變為商用;后排如超標再安裝通風隔聲窗。
此外,本段公路還應考慮建設為低噪聲路面,與居民區之間的空閑地予以喬、灌、草搭配,密植綠化。
(這小題考的是環評中我們常提的措施,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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