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歷年考試的重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1、土地利用
污泥的土地利用前須經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園林、綠化、林業、垃圾填埋場覆蓋土和土壤修復及改良等(不包括污泥農用)
2、污泥農用
污泥農用前須經過穩定化和無害化處理,污泥中有機物降解率和衛生指標需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沒有達到穩定化的污泥不允許進行污泥農用。并應特別注意污泥中重金屬的含量,污泥中任何一種重金屬含量超標時,均不得進行農業利用。
污泥施用區域應建立嚴格的施用、管理、檢測和監控體系,相關主管部門應定期監測區域內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作物等相關指標,保障污泥農用安全性,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3、填埋
污泥混合填埋作為一種過渡性處置措施,國家將逐步限制污泥混合填埋;土地資源充足、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中小型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可選用填埋處置,填埋前污泥應經過穩定化處理,并達到填埋場對污泥質量的要求。
4、焚燒
已有或規劃建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的城鎮應優先考慮污泥與城鎮垃圾混合燃燒或利用其余熱建立污泥干化焚燒燒裝置;鼓勵利用水泥生產窯等大型工業爐窯、燃煤 火力發電廠的余熱建立污泥干化焚燒裝置;焚燒爐渣須與煙氣凈化設備收集的飛灰分別收集、貯存和運輸。鼓勵對焚燒爐渣進行綜合利用,飛灰需經危廢鑒別后確定 處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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