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備考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中大網校編輯根據最新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特別整理了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歷年考試的重點,幫助大家提前掌握和復習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要點,以備迎接2014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
第五節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本節考綱要點:
(1)掌握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利用的含義;
(2)了解本法的適用范圍;
(3)掌握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原則;
(4)掌握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5)掌握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安全分類存放或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有關規定;
(6)掌握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后應當按照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的有關規定;
(7)掌握建設、關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8)了解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有關規定;
(9)了解組織編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及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10)掌握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處置危險廢物的有關規定;
(11)掌握分類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有關規定;
(12)了解禁止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規定。
《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修訂2005年4月1日實施)
一、了解本法的適用范圍
第2條 本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
固體廢物污染海洋環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不適用本法。
第89條 液態廢物的污染防治,適用本法;但是,排入水體的廢水的污染防治適用有關法律,不適用本法。
(結合《水防法》規定包括排入地表水體和地下水體,不過不排入水體的液態廢物需要注意)
【例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適用于中國境內的下列哪些廢物的污染防治?( )
A.生活垃圾
B.危險廢物
C.醫療廢物
D.放射性固體廢物E液態廢物
答案:ABCE
解析:注意固廢法適用范圍
二、掌握固體廢物、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利用的含義
1、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注意:包括兩種:喪失原有利用價值、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半固態、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物品物質。)
2、工業固體廢物,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
3、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
4、危險廢物,是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5、貯存,是指將固體廢物臨時置于特定設施或者場所中的活動。
6、處置,是指將固體廢物焚燒和用其他改變固體廢物的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于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填埋場的活動。
7、利用,是指從固體廢物中提取物質作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動。
【例題】下列屬于固體廢物的是:( )
A.喪失原有利用價值的固態物品
B.丟棄的未開封的易拉罐
C.被棄置不用的水泥
D.置于容器中的氣體
答案:ABC
解析:只有置于容器中的氣態的物品、物質才是,不能僅是氣體。
三、掌握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原則
1、“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
第三條 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防治,實行減少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體廢物和無害化處置固體廢物的原則,促進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發展。
國家采取有利于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對固體廢物實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國家鼓勵、支持采取有利于保護環境的集中處置固體廢物的措施,促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產業發展。
2、污染者依法負責原則
第五條 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使用者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3、全過程管理原則:對固體廢棄物從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直到最終處置的全過程實行一體化的管理。
第21條 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4、分類管理的原則:鑒于固體廢物的成分、性質和危險性存在較大差異,所以,在管理上必須采取分別、分類的管理辦法,針對不同的固體廢棄物制定不同的對策和措施。
《固廢法》是針對不同的固體廢物作出的規定,即對工業固廢、生活垃圾和危險固廢三類固廢做的規定。實行的是分類管理方式。
【例題】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對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實行污染者依法負責的原則,下列哪些單位或人員對其產生的固體廢物依法承擔污染防治責任?( )
A.生產者
B.開發者
C.銷售者
D.進口者E使用者
答案:ACDE
解析:注意只有四類人
2、下列哪項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原則?( )
A.“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原則
B.全過程管理原則
C.分類管理原則
D.污染者負責的原則E限期治理原則
答案:ABCD
解析:注意固廢防治的總體原則
四、掌握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固防法》第21、22條
第21條 對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固體廢物的設施、設備和場所,應當加強管理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和使用。
第22條 在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禁止建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第32條 國家實行工業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制度。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前款規定的申報事項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第33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注意:本條的針對的工業固廢的利用;主體是企事業單位,不是環保部門。
第34條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注意:本條針對的不是固廢本身;并且要求的是禁止“擅自關、閑、拆”不是不能,而是要經過縣以上政府環保部門核準(不是批準)。
第35條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需要終止的,應當事先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作出妥善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發生變更的,變更后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進行安全處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證該設施、場所安全運行。變更前當事人對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的污染防治責任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義務。
對本法施行前已經終止的單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進行安全處置的費用,由有關人民政府承擔;但是,該單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應當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承擔處置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義務。
注意:
(1)適用對象:工業固廢的產生單位的變更、終止
(2)單位終止:事先對固廢采取措施+未處置的妥善處置兩項義務
單位變更:變更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變更前沒有約定的,應由變更后的單位負責。變更后的單位有兩類義務:第一,對未處置的固廢及其存置設施、場所負責安全處置;第二、保證該設施場所安全運行。但是不免除變更前后當事人的其他固廢防治責任。
(3)特殊對象:該法施行前(2005年4月1日前)已經終止的單位,有未處置固廢及其存置設施場所的,由受讓該單位土地使用權的人承擔安全處置費用;無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安全處置費用由當地政府承擔;原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約定只能是對處置費用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固廢防治的責任。
【例題】甲單位每年產生500噸固體廢物,2006年被乙公司兼并,甲單位注銷前還留有500噸固廢未處置。那么對于甲單位未處置的固體廢物的處理方式是:( )
A.由乙公司負責處理
B.甲單位應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作出妥善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C.由甲乙單位協議處理
D.由當地政府負責處理
答案:B
解析:只有在本法施行前終止的單位才由政府處理;并且在2006年本法施行后,必須由企業在終止前事先做好防治措施,對未處置的妥善處置。所以ACD均不對。
第44條 建設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例題】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 )核準
A.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B.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C.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
D.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注意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關閉等的核準機關
五、掌握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安全分類存放或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的有關規定;
第33條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其產生的工業固體廢物加以利用;對暫時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須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建設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例題】甲企業每年產生50000噸固體廢物,乙企業每年利用甲企業的20000萬噸固體廢物作加工原材料,同時產生3000噸液態廢物,對該液態廢物的合理利用技術乙企業尚在科研攻關階段,乙企業的所有產品都賣與丙企業,丙企業每年利用甲企業剩余所有固體廢物作為加工另一種產品的原料。則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建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
B.乙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建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
C.甲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D.丙企業均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建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場所
E.乙企業必須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的規定建設貯存設施、場所,安全分類存放,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
答案:E
解析:本題的要點在于固廢的利用和安置,由于甲的固廢全部被乙丙利用,丙的固廢全部作為加工原料,所以只有乙負擔安置固廢的責任,根據規定應當選擇E。
六、掌握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后應當按照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的有關規定;
第36條 礦山企業應當采取科學的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減少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的產生量和貯存量。
尾礦、矸石、廢石等礦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停止使用后,礦山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規定進行封場,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七、掌握建設、關閉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第44條 建設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注意:與34條的區別是增加了一個衛生行政部門核準。
八、了解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有關規定
第53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前款所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本條規定的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
【例題】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A.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B.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C.編制環境影響調查報告
D.制定環境影響報告表
答案:A
解析:注意產生單位的危險廢物管理計劃的制定
九、了解組織編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建設規劃及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有關規定
第54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組織編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建設規劃,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的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
十、掌握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規定處置危險廢物的有關規定;
第55條 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第56條 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應當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危險廢物排污費征收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危險廢物排污費用于污染環境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注意:56條規定收取危險廢物排污費僅是針對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不合規定的情況,不是任何形式的危險廢物的排放都可以交費。
【例題】下列應當繳納危險廢物排污費的情況是:( )
A.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傾倒危險廢物
B.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不處置危險廢物
C.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填埋危險廢物不達標
D.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隨意堆放危險廢物
答案:C
解析:危險廢物排污費只有以填埋方式處理不達標的情況才繳納。
十一、掌握分類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的有關規定;
第58條 收集、貯存危險廢物,必須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禁止混合收集、貯存、運輸、處置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
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
十二、了解禁止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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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