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法律法規》高頻考點:環境質量類標準
環境質量類標準:
第八條 【作用定位】為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增進民生福祉、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控制環境中有害物質和因素的生態環境風險,制定環境質量類標準。
第九條 【具體類型】環境質量類標準包括大氣環境質量標準、水環境質量標準、海洋環境質量標準、聲與振動環境質量標準、核與輻射安全基本標準、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第十條 【制定原則】制定環境質量類標準,應反映環境質量特征,以環境基準研究成果為依據,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區分不同保護對象和用途功能,科學合理確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風險控制水平。
第十一條 【環境基準】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鼓勵開展環境基準研究,建立環境基準研究成果匯總、評估、應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和發布國家環境基準文件,科學制定、評估環境質量類標準。
第十二條 【實施標準】環境質量類標準是開展環境質量管理和污染風險管控的技術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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