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教材重點,中大網校小編整理了2013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科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中的重點和考點,希望對有所幫助,中大網校祝您考試順利!
8.常用河口水質模式與適用條件
8.1一維動態混合模式的適用條件:①潮汐河口充分混合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排放為連續穩定排放或非穩定排放;④需要預測任何時刻的水質。
8.2均勻河口模式的適用條件:①均勻的潮汐河口充分混合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連續穩定排放;④只要求預測潮周平均、高潮平均和低潮平均水質。
9.常用湖泊(水庫)水質模式與適用條件
9.1湖泊完全混合衰減模式的適用條件①小湖(庫);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連續穩定排放;④預測需反應隨時間的變化時采用動態模式,只需反映長期平均濃度時采用平衡模式。
9.2湖泊推流衰減衰減模式的適用條件:①大湖、無風條件;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連續穩定排放。
二.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
1.地面水環境影響評價的原則:它是環境影響預測的繼續,原則上可以采用單項水質參數評價方法或多項水質參數綜合評價方法。
2.地面水環境影響的評價范圍與其影響預測范圍相同。
3.所有預測點和所有預測的水質參數均應進行各生產階段不同情況的環境影響評價,但應有重點。空間方面,水文要素和水質急劇變化處、水域功能改變處、取水口附近等應作為重點;水質方面,影響較重的水質參數應作為重點。
4.單項水質參數評價是以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標準為依據,評定與評價各評價項目的單個質量參數的環境影響。多項水質參數綜合評價的評價方法和評價的水質參數應與環境現狀綜合評價相同。
5.單項水質參數評價方法:一般采用標準指數法。水質參數的標準指數>1,表明該水質參數超過了規定的水質標準,不能滿足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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