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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條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需要終止的,應當事先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作出妥善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發生變更的,變更后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規定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進行安全處置或者采取措施保證該設施、場所安全運行。變更前當事人對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的污染防治責任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義務。
對本法施行前已經終止的單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及其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進行安全處置的費用,由有關人民政府承擔;但是,該單位享有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轉讓的,應當由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承擔處置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不得免除當事人的污染防治義務。
注意:
(1)適用對象:工業固廢的產生單位的變更、終止
(2)單位終止:事先對固廢采取措施+未處置的妥善處置兩項義務
單位變更:變更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變更前沒有約定的,應由變更后的單位負責。變更后的單位有兩類義務:第一,對未處置的固廢及其存置設施、場所負責安全處置;第二、保證該設施場所安全運行。但是不免除變更前后當事人的其他固廢防治責任。
(3)特殊對象:該法施行前(2005年4月1日前)已經終止的單位,有未處置固廢及其存置設施場所的,由受讓該單位土地使用權的人承擔安全處置費用;無土地使用權受讓人的安全處置費用由當地政府承擔;原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約定只能是對處置費用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固廢防治的責任。
【例題】
甲單位每年產生500噸固體廢物,2006年被乙公司兼并,甲單位注銷前還留有500噸固廢未處置。那么對于甲單位未處置的固體廢物的處理方式是:
A 由乙公司負責處理 B 甲單位應對未處置的工業固體廢物作出妥善處置,防止污染環境。
C 由甲乙單位協議處理D 由當地政府負責處理
答案:B
解析:只有在本法施行前終止的單位才由政府處理;并且在2006年本法施行后,必須由企業在終止前事先做好防治措施,對未處置的妥善處置。所以ACD均不對。
第44條 建設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符合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環境保護和環境衛生標準。
禁止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環境。
【例題】
確有必要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的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必須經所在地縣級以上()核準
A 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B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C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
D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地方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注意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關閉等的核準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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