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篇章或說明以及專項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主要內容
1、編制環境影響的篇章和說明的內容要求:
根據《規劃環評條例》第11條,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規劃實施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主要包括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分析、不良環境影響的分析和預測以及與相關規劃的環境協調性分析。
(2)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主要包括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政策、管理或者技術等措施。
2、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內容要求:
環境影響報告書除包括上述內容外,還應當包括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主要包括規劃草案的環境合理性和可行性,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規劃草案的調整建議。
注意:篇章或說明沒有要求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環評師準題庫 "中大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