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2/27 10:46:07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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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管理
第一單元 草擬勞動合同和專項協議
一、勞動合同的特點:
1、勞動合同的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為自然人,即勞動者,另一方是法人或非法人經濟組織,即用人單位。
2、勞動法律關系是雙務關系:故勞動合同屬于雙務合同,勞動合同主體即是權利主體又是義務主體。任何一方在自已未履行義務的條件下,無權要求對方履行義務。
3、勞動合同屬于法定要式合同:所謂要式合同是指:必須具備特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手續方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且要式合同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則是“法定要式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內容
(一)法定條款
1、 勞動合同期限
2、 工作內容
3、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 勞動報酬: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
5、 社會保險
6、 勞動紀律
7、 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8、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二)約定條款
1、試用期限:最長6個月,2年以下的短期合同按合同的1/12確定。半年期不超過15天,一年期不超過一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
2、培訓
3、保密事項
4、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5、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三)草擬勞動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1、各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推薦使用勞動合同的示范文本
2、勞動合同的法定條款不可或缺,可將企業依法制定的相關內部管理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3、勞動合同的各項條款,包括專項協議所協商確定的內容必須統一,不應存在內在矛盾。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