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護士資格考試基礎護理學筆記:第一章護理程序步驟介紹
護理程序分為五個步驟,即護理評估、護理診斷、護理計劃、實施、評價。
(一)護理評估:
評估是護理程序的開始,是護士通過與病人交談、觀察、護理體檢等方法,有目的、有計劃、系統地收集護理對象的資料,為護理活動提供可靠依據的過程。評估的準確與否直接影響護理診斷的確定、護理計劃的制訂和實施,影響護理目標的實現。在護理程序實施的過程中,還應對病人進行隨時評估,以便及時確定病情進展情況,發現病人住院期間出現的新問題,及時調整護理計劃。因此,評估貫穿于整個護理過程之中。
(二)護理診斷:
1.護理診斷的概念護理診斷是關于個人、家庭或社區對現存的或潛在的健康問題或生命過程反應的一種臨床判斷,是護士為達到預期目標(預期結果)選擇護理措施的基礎,而預期目標(預期結果)是由護士負責制訂的。
2.護理診斷的組成護理診斷由名稱、定義、診斷依據以及相關因素四部分組成。
3.護理診斷的陳述方式護理診斷的陳述包括三個要素:問題(P),即護理診斷的名稱;相關因素(E),多用“與……有關”來陳述;癥狀和體征(S)。又稱為PES公式。
4.書寫護理診斷時應注意的問題
5.醫護合作性問題合作性問題是由護士與醫生共同合作才能解決的問題,多指因臟器的病理生理改變所致的潛在并發癥。
6.護理診斷與醫療診斷的區別與聯系
(三)護理計劃:
護理計劃是針對護理診斷制訂的具體護理措施,是進行護理行動的指南。制訂計劃的目的是為了使病人得到個性化的護理,保持護理工作的連續性,促進醫護人員的交流,并利于評價。一般分四個步驟進行。
(四)實施:
實施是為達到護理目標而將計劃中的各項措施付諸行動的過程。實施通常發生在護理計劃之后,但對急診病人或危重病人則應先采取緊急救護措施,再書寫完整的計劃。
(五)評價:
評價是將病人的健康狀況與預期目標進行有計劃、系統地比較并作出判斷的過程。通過評價,可以了解病人是否達到了預期的護理目標。評價雖然是護理活動的最后一步,但評價實際上是貫穿于護理活動的全過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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