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是評價申請護士執業資格者是否具備執業所必須的護理專業知識與工作能力的考試。
考試成績合格者,可申請護士執業注冊。
2.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制度。統一考試大綱,統一命題,統一合格標準。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3.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專業實務”和“實踐能力”兩個科目醫學教育`網整理。一次考試通過兩個科目為考試成績合格。
4.考試題型及題量:全部采用選擇題;考試每個科目題量為120~160題。
5.具有護理、助產專業中專、大專和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可取得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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