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幫助廣大考生學習2012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 師考試課程 ,掌握2012年投資項目管理師考試 教材重點,小編精心匯集了2012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的相關復習重 點和考試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7.1.2(掌握)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按用途把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國家對土地的管制原則是“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1)耕地保護制度
2004年10月21日頒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我國“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要求“深刻認識我國國情和保護耕地的極端重要性,
本著對人民、對歷史負責的精神,嚴格依法管理土地,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合理用地。對違反法律法規批地、占地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各級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維護排灌工程設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土地法》還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
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2)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基本農田是指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按國家規定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包括:
1)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準確定的糧、棉、油生產基地內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與水土保持設施的耕地,正在實施改造計劃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產田;
3)蔬菜生產基地;
4)農業科研、教學試驗田;
5)國務院規定應當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基本農田應當占本行政區域內耕地的80%以上。基本農田保護區以鄉(鎮)為單位進行劃區定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須保證現有基本農田總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基本農田一經劃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變用途,這是不可逾越的“紅線”。符合法定條件,確需改變和占用基本農田的,必須報國務院批準。
(3)占用耕地補償制度
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各類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建設單位必須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補充耕地的數量、質量實行按等級折算,防止占多補少、占優補劣。
不能自行補充的,必須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耕地開墾費要列入專戶管理,不得減免和挪作他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也必須將補充耕地費用列入工程概算。
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并進行驗收。
4)鼓勵土地開發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國家鼓勵土地整理。
例題3、以下對耕地保護說法正確的有()
A. 非農業建設不得占用耕地
B.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
C. 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
D. 禁止占用耕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E. 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必須交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
F. 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
標準答案:B、C
相關文章推薦:
更多投資項目管理師考試信息請關注: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