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5 建設項目材料設備采購的質量控制(熟悉)
(2)供應方的資質控制
對于重要的大宗材料以及價值高或對運行安全至關重要的設備供應方,要審核其是否通過國際質量標準體系認證,還要審核其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性、相關經驗、顧客滿意程度和信譽等。材料設備供應合同,應列明質量保證條款。
(3)重要設備供應的質量計劃
● 建設項目業主可要求供應方提交設備供應質量計劃(要特別明確測量和試驗要求、質量見證點控制、停工待檢點控制、不合格控制、出廠驗收控制和記錄要求),經建設項目業主審核后嚴格執行
● 必要時可派員駐廠監造。
● 設備供應還要做好產品標示、包裝、運輸、儲存保管以及安裝過程中的防護和保養等環節的質量控制。
(4)材料的質量檢驗和保管
● 根據不同情況分別采用書面檢驗、外觀檢驗、理化檢驗和無損檢驗等方式
● 并根據材料特點、來源和質量保證情況,分別實行免檢、抽檢或全部檢驗。
● 驗收發現的不合格材料應按不合格處理程序執行,未經授權人批準,一律不得放行使用。
● 應制定和執行材料的儲存和保管程序,明確儲存保管環境要求、材料標示要求和堆放要求等,避免材料發生變異、混用或誤用。
6.3.6 建設項目建筑安裝工程的質量控制(掌握)
(1)承包方的資質控制
審查承包商的質量管理體系、資源狀況、施工安裝能力、相關經驗、顧客滿意程度和信譽,以及對同類建設項目質量管理體系的熟悉程度。
(2)承包方施工準備的控制
施工準備工作質量控制是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控制的第二關。應要求承擔主體和關鍵項目的承包方,編制施工質量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同時,還要控制承包方動員工作的質量,包括人力動員、規程程序編制、現場設施、機具和材料準備以及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等。
(3)建筑安裝過程的全面控制
1)在建筑安裝過程中,對影響項目實施質量的人、材料、機械、環境和方法等因素應當實施全面控制。
①人員應經過培訓,具有相應的技能,特殊工種要經過授權、持證上崗;
②材料應經驗收合格,儲存過程中妥善保管,保證不發生變異、不被混用、誤用;
③機械應經過試車并進行適當保養,確保使用中的安全和性能;
④對于多變的自然環境和大量交叉作業、相互干擾的施工環境,應采取相應預防措施,創造確保質量的環境;
⑤根據質量目標和資源的具體情況,選擇和優化工藝方法。
2)建筑安裝過程質量控制的重點是,通過培訓和監控以及質量文化的培育,糾正員工一切不良操作行為,養成嚴格按照技術規程和程序進行規范運作的意識和習慣。
3)根據對過程的具體分析,按照有效和高效的原則,應設置必要的控制點,進行測量和試驗;為便于監督,采用設置見證點和停工待檢點的辦法;見證點和停工待檢點驗證放行,應執行相應的程序和授權規定。
4)由于工種工序接口多,各管理層應關注其管理范圍內的各界面的控制,明確規定各過程的質量責任范圍,清晰界定界面及其交接驗收準則,并加強各界面的溝通協調。
(4)隱蔽工程控制:未經授權人員批準,一律不得覆蓋進人下一道工序。
(5)不合格控制
1) 提高“一次成功”率,預防不合格發生。
2)在實施過程中,一旦出現過程和產品的不合格,必須及時報告,嚴禁隱瞞。
3)對于發現的過程或產品的不合格,嚴格執行不合格處理程序。
(6)記錄
應當保持施工安裝過程的全部記錄,包括文件圖紙、變更、測量和試驗數據、不合格、
驗收以及各類監控記錄。記錄必須及時、真實。
建設項目質量監督和質量驗收
在建設項目籌資經濟活動中.由于處理動產物權和權利憑證擔保在技術上比處理不動產物擔保更加方便.所以在籌資活動中可能的實際運用較多.主要的有()
a.建設項目業主以其合法占有的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法處置.優先受償.
b.建設項目業主或者第三人將其資金以特戶、保證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以該資金優先受償.
c.建設項目業主以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或者自來水收益權出質.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以行使收益權收入的資金優先受償.
d.建設項目業主以可轉換公司債券、票據、存款單出質.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法處置.優先受償.
e.股份公司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作為債權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法處置.優先受償.答案:abce
6.4 建設項目質量監督和質量驗收
本節主要涉及: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的概念、建設項目中各方的監督和責任,以及建設項目質量驗收和質量記錄等問題。
6.4.1 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掌握)
質量監督的目的是迫使各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自我約束、自我完善和自我改進,努力滿足顧客和相關方的質量要求。
(1)質量監督的必要性
1)市場經濟機制的因素。
2)建設項目實施主體的因素:
①項目建設參與方眾多。
②工程質量的潛隱性。
3)人的因素。
(2)質量監督的分類
監督范圍: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
按監督主體:國家監督、社會組織監督和消費者監督;
按監督時間:事前監督和事后監督
按監督方式可分為行政監督、技術監督、法律監督和輿論監督。
(3)質量監督的方式
1)法律監督?!懂a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
2)技術監督。技術監督是符合性監督,是質量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
●標準就是質量定義中的“一組固有特性”;
● 計量是技術監督的手段,以確定產品是否符合標準。
● 技術監督具有客觀性、準確性和穩定性的特點,是監督的主要方式。
3)行政監督。行政監督包括各類準入制度,
4)輿論監督。輿論監督包括消費者協會等社會組織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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