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目標動態控制原理
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主客觀條件的變化是絕對的,不變則是相對的;在建設項目進展過程中平衡是暫時的,不平衡則是永恒的,因此在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必須隨著情況的變化進行項目目標的動態控制。
建設項目目標動態控制遵循控制循環理論,是一個動態循環過程。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工作程序如圖2—4所示。
1)第一步,建設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準備工作:將建設項目的目標進行分解,以確定用于目標控制的計劃值。
2)第二步,在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建設項目目標進行動態跟蹤控制:
①收集建設項目目標的實際值;
②定期進行建設項目目標的計劃值和實際值的比較;
③如有偏差,則采取糾偏措施進行糾偏。
3)第三步,如有必要(即原定的項目目標不合理,或原定的項目目標無法實現),進行建設項目目標的調整,目標調整后控制過程再回復到上述的第一步。
動態控制中的三大要素是目標計劃值、目標實際值和糾偏措施。目標計劃值是目標控制的依據和目的,目標實際值是進行目標控制的基礎,糾偏措施是實現目標的途徑。
目標控制過程中關鍵一環是目標計劃值和實際值的比較分析。這種比較是動態的、多層次的。同時,目標的計劃值與實際值是相對的。
建設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糾偏措施主要包括:
①組織措施。如調整項目組織結構、任務分工、管理職能分工、工作流程組織和項目管理班子人員等;
②管理措施。如調整進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變施工管理方式和強化合同管理等;
③經濟措施。如落實加快工程施工進度所需的資金等;
④技術措施。如調整設計、改進施工方法和改變施工機具等。
建設項目目標動態控制的核心是,在建設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定期地進行目標的計劃值和實際值的比較,當發現目標偏離時采取糾偏措施。在建設項目管理過程中,應根據管理目標的性質、特點和重要性,運用風險管理技術等進行分析評估,將主動控制和動態控制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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