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理員考試科目《管理實務》是2015年監理員考試重點考試科目,本文章幫助您系統復習2015年監理員考試課程,全面了解監理員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
施工階段項目監理機構的造價控制
《建設工程監理監理規范》中對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控制,稱為“工程造價控制”。
1.工程造價控制的依據
2.工程造價控制的原則
1)嚴格執行施工合同中確定的合同價、單價和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
2)在報驗資料不全,與合同約定不符,未經質量檢驗簽認合格或有違約行為時,監理工程師不予審核及計量。
3)工程量與工作量的計算應按施工合同的約定,并符合有關的計算規則。
4)處理由于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合同變更及違約索賠等引起的工程造價的增減時,監理工程師應堅持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則。
5)有爭議的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應采取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施工合同關于雙方爭議的處理辦法解決。
3.事前控制
1)審查標底、招投標文件及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控制的條款,并熟悉這些條款。
2)承包單位編制施工總概算,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動態控制。
3)承包單位編制年、季、月度資金使用計劃,由項目監理機構控制其執行。此項資
金使用計劃應與工程進度計劃、材料設備購置訂貨計劃、索賠及不可預見事件預測所需資金等一致。
5)盡可能減少承包單位的索賠,具體的措施有:
E.預先處理好擾民問題,避免因此造成的干擾向承包單位支付賠償金;
F.盡可能減少工程變更,必須變更時,應于變更實施前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盡早達成工程變更后工程款調整的協議。
4.事中控制
(1)控制措施
1)加強對工程造價的動態控制:
(2)工程量計量
5)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統計臺賬,對實際完成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
(3)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的種類
A.工程預付款:
(A)工程預付款應按施工合同有關條款規定的日期、款額支付,一般為工程合同造價的1O%~15‰。
(B)工程預付款應于工程進展到一定時期后開始扣還,一般是已付的工程進度款的總額達到工程合同造價的6 O%的月份開始扣還,并于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前三個月扣清。
B.月支付工程款:
(B)合同外項目付款,經過協商后也可在支付月工程進度款時同時支付。
C.竣工結算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已分別在竣工 移交文件上簽字后,承包單位可與建設單位進行竣工結算。承包單位提出的竣工結算文件經過監理工程師審核后由總監理工程師簽認。
D.保修保留金(保證金):一般保修保留金的總額不超過工程合同造價的3%~5%。
3)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建立工程款支付的統計臺賬,每月(季、年)對實際完成的工
作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并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單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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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