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是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科目之一,為了幫助考生更加系統地復習備考,小編特整理了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復習資料,希望能給您的備考帶來一定的幫助,順利通過考試!
一、享受優惠政策房地產抵押規定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有限產權的房地產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
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
二、不同性質企業的房地產抵押規定
(1)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法人以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房地產抵押的,應當
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2)以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代
表)大會通過,并報其上級主管機關備案。
(3)以中外合資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
(4)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房地產抵押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股東大會通過,但企業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
(5)有經營期限的企業以其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應當超過企業的經營期限。
三、不同類型房地產抵押規定
(1)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地產抵押的,所擔保債務的履行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3)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并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以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將租賃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并將抵押情況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5)企、事業單位法人分立或合并后,原抵押合同繼續有效。其權利與義務由擁有抵押物的企業享有和承擔。
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原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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