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的考生系統的復習房產經紀人考試的知識點,本文將針對房產經紀人制度與政策考試第九章考點進行詳細的講解,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并在此預祝您金榜題名!
(3)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其實行核定征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具體比例由省級地方稅務局或者省級地方稅務局授權的地市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出售住房的所處區域、地理位置、建造時間、房屋類型、住房平均價格水平等因素,在住房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
(4)各級稅務機關要嚴格執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56號)的規定。為方便出售住房的個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加強稅收征管,主管稅務機關要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征收窗口,個人轉讓住房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與轉讓環節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稅收一并辦理;地方稅務機關暫沒有條件在房地產交易場所設置稅收征收窗口的,應委托契稅征收部門一并征收個人所得稅等稅收。
(5)各級稅務機關要認真落實有關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原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278號)的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并擬在現住房出售1年內按市場價重新購房的納稅人,其出售現住房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先以納稅保證金形式繳納,再視其重新購房的金額與原住房銷售額的關系,全部或部分退還納稅保證金;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要不折不扣地執行上述優惠政策,確保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后,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在計征個人受贈不動產個人所得稅時,不得核定征收,必須嚴格按照稅法規定據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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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 |
課稅對象 |
計稅依據 |
稅率 |
房產稅 |
中國境內擁有房屋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
房產 |
(1)非出租房產,以房產原值一次減除l0-30%后的余值為計稅依據。 |
比例稅率。按房產余值計征,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為12%。 |
城鎮土地使用稅 |
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 |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范圍內的土地 |
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 |
分類分級的幅度定額稅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稅額按城市大小分4個檔次:①大城市1.5至30元;②中等城市1.2至24元;③小城市0.9至18元;④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至12元。 |
土地增值稅 |
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 |
有償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額 |
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土地增值額 |
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額累進稅率: 30%; 40%; 50%; 60%。 |
耕地占用稅 |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
占用耕地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行為 |
納稅人實際占用耕地面積 |
耕地占用稅實行定額稅率,具體分4個檔次。 |
契??? 稅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
發生產權轉移變動的土地、房屋 |
房屋產權轉移時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契約價格 |
契稅的稅率為3%~5% |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 |
中國境內進行固定資產投資的單位和個人 |
我國境內所有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各種資金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實際完成的投資額 |
差別稅率,具體適用稅率為0%、5%、10%、15%、30%五個檔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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