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房地產經紀專業基礎考試大綱
第九章民法總則及相關法律
考試目的
本部分的考試目的是測試應考人員對民事法律相關規定的認知程度,包括對
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
程度。
考試內容
第一節民法總則
一、民事關系
二、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
(一)平等原則
(二)自愿原則
(三)公平原則
(四)誠信原則
(五)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
(六)綠色原則
三、民事主體
(一)民事主體的概念
(二)自然人
1.自然人的概念
2.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3.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4.監護
5.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三)法人
(四)非法人組織
四、民事權利
(一)民事權利的概念
(二)民事權利的種類
(三)民事權利的取得
(四)民事權利的行使
五、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為
1.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2.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
3.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二)代理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類型
3.委托代理授權
4.代理權的行使
5.無權代理及其法律效果
六、民事責任和訴訟時效
(一)民事責任
(二)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概念
2.訴訟時效期間
3.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效果
第二節物權法
一、物權概述
(一)物權的概念及其與債權的區別
(二)物權法的主要原則
1.物權法定原則
2.物權公示原則
3.物權取得和行使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原則
(三)物權的分類
1.不動產物權和動產物權
2.主物物權和從物物權
3.自物權和他物權
4.所有權和限制物權
5.無期限物權和有期限物權
二、所有權
(一)所有權概述
(二)不動產所有權
(三)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四)相鄰關系
(五)共有
三、用益物權
(一)用益物權的概念
(二)用益物權的種類
(三)用益物權的特征
四、擔保物權
(一)擔保物權的概念
(二)擔保物權的種類
(三)擔保物權的特征
五、占有
第三節合同法
一、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
(二)合同的特征
(三)合同的分類
1.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
2.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3.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
4.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
5.諾成合同和實踐合同
6.主合同和從合同
二、合同的訂立
(一)合同的內容
(二)合同訂立的程序
1.要約
2.承諾
(三)締約過失責任
三、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條件
(二)違反生效條件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
五、違約責任
(一)違約責任的概念
(二)違約的形式
(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繼續履行
2.賠償損失
3.支付違約金
4.定金罰則
六、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
(一)買賣合同
1.買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買賣合同的內容
3.買賣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4.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和孳息歸屬
5.標的物的風險責任承擔
(二)租賃合同
1.租賃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2.租賃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租賃合同的種類
4.租賃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5.租賃合同的解除
七、委托合同和居間合同
(一)委托合同
1.委托合同的概念
2.委托合同的特征
3.委托合同的種類
4.委托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5.委托合同當事人的賠償責任
6.委托合同的終止
(二)居間合同
1.居間合同的概念
2.居間合同的特征
3.居間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三)居間合同與委托合同的異同
第四節婚姻法
一、夫妻財產制的類型及其適用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的主要內容
三、夫妻個人財產制的主要內容
四、夫妻共同財產制的主要內容
第五節繼承法
一、繼承和遺產的概念
二、遺產繼承的順序
三、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
考試要求
1.熟悉民事關系;
2.掌握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
3.掌握自然人;
4.了解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5.熟悉民事權利;
6.掌握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7.掌握民事責任;
8.了解訴訟時效;
9.掌握物權的概念及其與債權的區別,物權的分類;
10.熟悉物權法的主要原則;
11.熟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占有;
12.熟悉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分類;
13.掌握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和違約責任;
14.掌握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委托合同和居間合同;
15.熟悉婚姻法和繼承法的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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