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目前的居民點系列是怎么樣?它們是如何分為鄉村和城市的?
中國目前的居民點系列為:村莊—鄉鎮—建制鎮—城市。這些居民點根據性質和人口規模,分為鄉村和城市兩大類。其中,村莊和鄉鎮屬于鄉村型居民點,統稱鄉村;建制鎮和城市屬于城市型居民點,統稱城鎮或城市。
2、什么是城市?它有哪幾種分類?各種分類有何意義?
城市是一定數量的非農人口和非農產業的集聚地,是一種有別于鄉村的居住和社會組織形式,是國家或一定區域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
根據城市規模的分類:小城市(20萬以下)、中等城市(20-50萬)、大城市(50萬以上),特大城市(100萬以上)。
根據城市職能分類:具有綜合職能的城市和以某種職能為主的城市(采掘、重工、輕工、商貿等。)
根據城市行政等級:從低到高分別為建制鎮、縣級市、地級市、副省級市和直轄市。
其他分類:南方城市、北方城市、沿海城市、內陸城市、邊境城市和內地城市。
3、城市行政區、建成區、規劃區、市區、近郊區的范圍是如何界定的?
城市行政區是指城市行政管轄的全部地域。
城市建成區是指城市行政區內實際已經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地區。
城市規劃區是指城市建成區以及因城市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
市區是城市的核心。
市區的外圍稱為郊區。
4、什么是城市功能分區?城市主要有哪些功能區?
城市中各種物質要素按照不同功能進行分區布置,一些物質要素集中布置在一定的區域范圍,便形成了各種功能區。主要的功能區有:中心商務區(CBD)、商業區、居住區、工業區、倉儲區、文教區、風景區、綜合區、衛星城、開發區。
5、中國城市土地利用是如何分類的?
中國城市土地利用根據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質,劃分為下列類型:居住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工業用地、倉儲用地、對外交通用地、道路廣場用地、市政公用設施用地、綠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保留地。
6、什么是城市化?城市發展有何規律?
城市化也稱為城鎮化,是指人類生產和生活方式由鄉村型向城市型轉化的歷史過程,表現為鄉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以及城市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主要類型有:向心型城市化和離心型城市化、外延型城市化與飛地型城市化。
7、什么是城市用地評價?其評價結果分為哪幾類?
城市用地評價是根據城市發展的要求,對可能作為城市建設用地的自然條件和開發的區位條件所進行的工程評估及技術經濟評價,為正確選擇城市用地提供科學依據。
8、城市用地自然條件評價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主要內容有:
(1)水文及水文地質條件:地下水位、城市水源、城市防洪。
(2)工程地質條件:地基承載力、地震、工程地質病害
(3)地形條件:
(4)氣候條件:氣溫、日照、風象、降水與濕度。
9、城市規劃控制指標和相關概念主要有哪些?它們的含義是什么?
主要有:
(1)用地性質:是指規劃用地的使用工功能。
(2)用地面積:是指規劃用地塊劃定的面積。
(3)容積率:也稱為建筑容積率,是指一定地塊內總建筑面積與建筑用地面積的比值,即容積率=總建筑面積/建筑用地面積。
(4)建筑限高:是指地塊內允許的建筑(地面上)最大高度限制。
(5)建筑密度:也稱為建筑覆蓋率,是指一定地塊內所有建筑物的基底總面積占建筑用地面積的比率,即建筑密度=建筑基底總面積\建筑用地面積
(6)綠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區內各類綠地面積的總和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率。綠地率是衡量環境質量的重要指標。
(7)綠化覆蓋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區內綠化覆蓋面積占該地區總面積的比率。
(8)建筑間距:是指兩棟建筑物外墻之間的水平距離。
(9)日照標準:是根據各地區的氣候條件和居住衛生要求確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陽房間在規定的日照標準日獲得的日照量,是編制居住區規劃,確定居住建筑間距的主要依據。
(10)日照間距系數:是指根據日照標準確定的房屋間距與遮擋房屋檐高的比值。
(11)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規劃地塊內允許設置機動車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2)停車泊位:是指地塊內應配置的停車位數量。
(13)用地紅線:是指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用地范圍的界線。
(14)道路紅線:是指城市道路用地的規劃控制線,即城市道路用地與兩側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線。
(15)建筑后退紅線距離:是指建筑控制線與道路紅線或道路邊界、地塊邊界的距離。
(16)建筑控制線:是指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17)城市綠線:是指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
(18)城市紫線:是指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范圍界線,以及歷史文化街區外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護的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
(19)城市黃線:是指對城市發展全局有影響的、城市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城市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
(20)城市藍線:是指城市規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10、什么是城市規劃?它的基本任務和主要作用有哪些?
11、什么是城鎮體系及城鎮體系規劃?
城鎮體系規劃是統籌安排全國城鎮發展和城鎮空間布局的宏觀性、戰略性的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
12、什么是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城市總體規劃、城市分區規劃、城市詳細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總體規劃是一定時期內城市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是引導和調控城市建設,保護和管理城市空間資源的重要依據和手段。
城市詳細規劃是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對一定時期內城市局部地區的土地利用、空間環境和各項建設用地指標作出的具體安排。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修建性詳細規劃是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指標,編制具體的、操作性的規劃,作為各項建筑和工程設施設計入施工的依據。
13、城市總體規劃有哪些內容?
其內容包括:城市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14、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內容包括:(1)詳細確定規劃地區各類用地的界線和適用范圍,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2)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有條件可建的建筑類型。(3)規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車泊位、建筑后退紅線距離、建筑間距等要求(4)提出各地塊的建筑體量、體型、色彩等規劃引導性要求。(5)確定各級道路的紅線位置、斷面、控制點坐標和標高。(6)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7)確定公共設施的位置、規模和布局。(8)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與建筑管理細則。
15、控制性詳細規劃對地塊控制指標有哪些?
指標有:建筑體量、體型、色彩
16、居住區的組成要素有哪些?各要素中又包括哪些內容?
居住區的組成要素也是居住區的匹夫因素,主要有住宅、公共服務設施、道路和綠地。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商業服務、金融郵電、社區服務、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及其他。
17、居住區用地是如何構成的?
居住區規劃總用地包括居住區用地和其他用地兩類。居住區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務設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綠地四項。其他用地是指規劃范圍內除居住區用地以外的各種用地,包括非直接為本區居民配套建設的道路用地、其他單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設用地等。
18、居住區住宅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住宅應布置在居住區內環境條件優越的地段。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應避免直接城市道路和居住區道路。在一、二、六、七建筑氣候區,住宅布置主要應有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溫與防風沙的侵襲;在三、四建筑氣候區,住宅布置主要應考慮住宅夏季防熱和組織自然通風、導風入室的要求;在丘陵和山區,住宅布置除考慮與主導風向的關系外,尚應重視因地形變化而產生的地方風對住宅建筑防寒、保溫或自然通風的影響。老年人住宅宜靠近相關服務設施和公共綠地。住宅間距應以滿足日照要求為基礎,綜合考慮采光、通風、消防、防災、視覺衛生等要求確定。住宅平均層數反映了居住區空間形態與景觀的特征,它是住宅總建筑面積與住宅基底總面積的比值。居住區根據住宅導數,可分為低層居住區、多層居住區、高層居住區或各種層數混合的居住區。應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綜合經濟效益,確定經濟的住宅層數與合理的導數結構。
19、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是為了滿足居民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配套建設的。所配套建設的項目多少、面積大小及空間布局等,決定著居住生活的便利程度和質量。公共服務設施應合理設置、避免煙、氣、塵及噪聲對居民的干擾。
20、居住區內道路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居住區內主要道路至少應有兩個方向與外圍道路相連,以保證居住區與城市有良好的交通聯系。
21、居住區內綠地規劃布置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綠地率新區建設不應低于30%,舊區改建不宜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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