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的性質
建筑物是由建筑材料建造而成的,為了建筑物的安全、適用、經濟、美觀,要求不同部位的建筑材料發揮不同的作用,具有相應的性質。例如,作為結構物的材料要承受各種外力的作用,因此應具有所需的力學性質;屋面防水材料、地下防潮材料應具有良好的耐水性和抗滲性;內墻材料應具有保溫、隔熱和吸聲、隔聲的性能;外墻和屋面材料應能經受長期風吹、日曬、雨淋、冰凍的破壞作用;在受酸、堿、鹽類物質腐蝕的部位,材料還應具有較高的化學穩定性等。建筑材料的性質有物理性質、力學性質和耐久性等。
建筑材料的物理性質
建筑材料的物理性質可分為與質量有關的性質、與水有關的性質和與溫度有關的性質。
與質量有關的性質
(1)密度。材料的密度是指材料在絕對密實狀態下單位體積的質量,即材料的質量與材料在絕對密實狀態下的體積之比。材料在絕對密實狀態下的體積是指不包括材料內部孔隙的體積,即材料在自然狀態下的體積減去材料內部孔隙的體積。
(2)表觀密度。材料的表觀密度是指材料在自然狀態下單位體積的質量,即材料的質量與材料在自然狀態下的體積之比。計算表觀密度時,如果只包括材料內部孔隙而不包括孔隙內的水分,則稱為干表觀密度;如果既包括材料內部孔隙又包括孔隙內的水分,則稱為濕表觀密度。
(3)密實度。材料的密實度是指材料在絕對密實狀態下的體積與在自然狀態下的體積之比。凡是內部有孔隙的材料,其密實度都小于1。材料的密實度反映固體材料中固體物質的充實程度,密實度的大小與其強度、耐水性和導熱性等很多性質有關。密實度又等于密度與表觀密度之比。材料的密度與表觀密度越接近,材料就越密實。
(4)孔隙率。材料的孔隙率是指材料內部孔隙的體積占材料在自然狀態下的體積的比例。材料的孔隙率和密實度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說明材料的同一性質。材料內部孔隙的構造可分為開口孔隙(與外界相通)和封閉孔隙(與外界隔絕)。材料的許多重要性質與其孔隙率大小和內部孔隙構造有密切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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