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證券業的圈際監管
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0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簡稱IOSCO)是證券監管領域最重要的國際組織,正式成立于1983年,其前身是成立于1974年的證監會美洲協會。目前總部設在西班牙的馬德里,共有170余個成員機構,其中包括101個正式會員(Regular Members),其他為聯系會員(Associate Members)和附屬會員(Affiliate Members),成員是來自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證券監管機構。該組織的宗旨是通過交流信息,促進全球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各成員機構共同制定國際準則,建立國際證券業的有效監管機制。以確保全球證券市場的公正、公開和公平。在證券監管領域(如協調合作、標準化、在證券監管領域建立國際公認的最低標準)發揮著主導作用。
IOSCO的成員國協議通過了一個永久性框架,確立了這個國際組織的功能:①共同制定高水平的規則以維持市場的高效、成功運作;②加強信息交流以促進國內市場的發展;③共同致力于建立國際證券交易的準則和有效監管;④嚴格適用準則并建立有效的違規者責任規范,以促進市場的一體化建設。
迄今為止,IOSCO共通過了近20項決議,并根據研究成果制定了120多個公開文件。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兩個里程碑式文件:《證券監管目標和原則》和《關于協商、合作及信息交流的多邊備忘錄》。
證券市場的不斷全球化要求監管機構間保持緊密的聯系及相互信賴,而聯系與信心的增強則要依靠建立一套指導原則和共同的監管目標。這些原則和目標將為證券監管提供指導和指明努力方向,并可作為衡量證券監管是否成功的標準。為此,IOSCO做了大量的工作,于1998年5月中旬公布了《證券監管目標和原則》征求意見稿,1998年9月,IOSCO在其內羅畢年會上審議并通過了該文件。該文件列出了作為證券監管基礎的三項目標:保護投資者;確保市場公平、有效和透明;減少系統風險。這三項目標是緊密相連的,而且在某些方面還是相互作用的。許多確保公平、有效和透明的市場的措施也會促進對投資者的保護并幫助減少系統風險。同樣,許多減少系統風險的方法也會為投資者提供保護。文件同時還提出了具體實現這些目標的8個方面證券監管原則:①監管機構相關的原則;②自律的原則;③證券監管執行的原則;④監管合作的原則;⑤發行人的原則;⑥集合投資組合的原則;⑦市場中介機構的原則;⑧二級市場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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