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中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知識第三十章行政事業單位會計中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和核算特點的歸納筆記,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經濟師考試的相關重點!!
第三十章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一、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和核算特點
1.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在核算其行政事業活動時采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而不是權責發生制。
2.行政事業單位為對外編制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類似企業的利潤表)設置了五項會計要素。
反映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資產、負債、凈資產
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活動成果的會計要素收入、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
1.資產的內容
行政單位的資產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
事業單位的資產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2.資產的計量和核算
流動資產 | 貨幣資金 | 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應按照實際收入和支出數記帳 |
應收及預付款項 | 按照實際發生數額記賬;行政事業單位的應收及預付款項一般不計提壞賬準備 | |
存貨 | 行政單位的庫存材料每年至少盤點一次 | |
對外投資 | 行政單位的對外投資是指行政單位用結余資金購買的國債。 事業單位的對外投資包括債券投資和其他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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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 | 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價值標準為:一般設備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價值在800元以上,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應當作為固定資產核算 行政單位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一般不計提折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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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 | 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著作權、商標權、商譽等 行政單位的無形資產按預算渠道計入專項支出 事業單位的無形資產應在無形資產的受益期內平均攤銷,計入當期支出 |
(二)行政事業單位負債
1.負債的內容
行政單位的負債 | 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貼費、應付其他個人收入、暫存款等 |
事業單位的負債 | 借入款項、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工資、離退休費、應付地方部門津補貼、應付其他個人收入、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和應交稅金等 |
2.負債的計量和核算
行政事業單位的負債應當按照實際發生數額記張,行政事業單位代收的應繳入國家預算的款項和應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在實際收到但未上繳時應作為負債入賬。
(三)行政事業單位凈資產——按照實際發生數額入賬
行政單位的凈資產 | 行政單位資產減負債和收入減支出的差額 | 固定基金: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 |
結余:行政單位各項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行政單位的正常經費結余和專項資金結余,兩者應分開核算 | ||
事業單位的凈資產 | 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 | 事業基金:事業單位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分為一般基金和投資基金 |
固定基金:固定資產所占用的基金 | ||
專用基金:包括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修購基金、住房基金以及其他基金 | ||
結余: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額,包括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 結余分配:(1)計算應交所得稅;(2)按規定計提專用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進行上述分配后結存的,當年未分配結余轉入一般基金。 |
(四)行政事業單位收入
1.收入的內容
行政單位收入 | 撥入經費 |
預算外資金收入 | |
其他收入 | |
事業單位收入 | 財政補助收入 |
上級補助收入 | |
事業收入: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 |
經營收入: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 |
附屬單位繳款 | |
其他收入 | |
基本建設撥款收入 |
2.收入的確認和計量
行政單位的收入 | 收付實現制 |
事業單位收入 | 一般情況:收付實現制 |
經營收入:權責發生制 |
(五)行政事業單位支出
1.支出的內容
行政單位的支出 | 經常性支出 |
專項支出 | |
事業單位的支出 | 事業支出 |
經營支出 | |
對附屬單位補助 | |
上繳上級支出 | |
基本建設支出 |
2.支出的計量和核算
行政單位的支出 | 按照實際支出數額記賬 |
事業單位的支出 | 按照實際支出數或實際發生數記賬 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應當正確歸集經營支出和事業支出,無法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一定的標準予以合理的分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