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牙買加體系
(一)牙買加體系的建立
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崩潰后,主要國際貨幣的匯率相繼浮動,從此進人浮動匯率制度時代。由于當時國際金融形勢仍然動蕩不安,世界各國又開始商討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新方案。
1976年1月,經過各方的妥協,于牙買加首都金斯敦簽署了一項新的協議——“牙買加協議”。同年4月1日,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修訂,“牙買加協議”正式生效,國際貨幣體系從而邁入了一個新的時代——牙買加體系。
(二)牙買加體系的內容
“牙買加協議”規定:①浮動匯率合法化。會員國可以自由作出匯率制度方面的安排,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允許其采取浮動或其他形式的固定匯率制度。②黃金非貨幣化。廢除黃金官價,取消成員國之間或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之間以黃金清償債券債務的義務等。③擴大特別提款權的作用。成員國之間可以使用特別提款權來償還債務以及接受貸款。④擴大發展中國家的資金融通且增加會員國的基金份額。以優惠條件向最貧窮的發展中國家提供貸款,擴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信用貸款限額。各會員國所繳納的基本份額都有所增加。
(三)牙買加體系的發展
從目前來看,牙買加體系的運行情況良好,且在該體系下,國際的經濟往來得到了極大的加強。在此體系中,美元仍然居于主導地位,但是其他主要貨幣的地位也得到了相應的提升。當然,牙買加體系也存在種種缺陷,例如,在國際資金流動突出的情況下,政策的不協調加大了實現內外均衡的難度。這些缺陷也正是未來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的方向。
(四)牙買加體系的特征
牙買加體系的特征是:
①國際儲備多樣化。美元仍是主導貨幣,執行國際支付手段和貯藏手段的職能。歐元的誕生為世界貨幣增添了新的氣息。特別提款權作為一種特殊使用資金的權力,成為各國國際儲備的一部分。
②匯率制度安排多元化。牙買加體系認可浮動匯率制度與固定匯率制度的暫時并存。
③黃金非貨幣化。黃金不再是各國貨幣平價的基礎,也不能用于官方之間的國際償付。
④通過多種國際收支調節機制解決國際收支困難。如,通過國內經濟政策消除國際收支失衡、通過對貿易和資本流動施加管制消除國際收支失衡、通過選擇不同的匯率機制消除國際收支失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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