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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農村財政與金融
第一節 財政支農與支農政策
一、農業與財政支農的涵義
財政支農指的是以政府為主體,利用國家財政收入,為了達到促進農業發展的目的,不斷提高農業生產水平,鞏固農業的基礎地位,實現農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而采取的一系列經濟、法律、行政的手段、措施。它本身不帶有歧視性,并不排斥外來的競爭,是在改善農業生產條件的基礎上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二、財政支農政策遵循的三個原則
財政支農政策需要按照“明確目標、統籌兼顧、整合資金、完善機制、突出重點”的思路穩步推進。
財政支農有三個原則:
第一,統籌發展原則。統籌考慮城鄉的財政資源合理配置,統籌考慮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統籌考慮政策的著力點和政策力度。
第二,市場化原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基礎調節作用。
第三,公共財政原則。按照公共財政支出的范圍確定每一個時期財政支農的重點。
三、財政支農政策的種類和主要內容
(一)財政支農政策的主要種類
依據農業與財政支農的內涵,財政支農可以分為對農業產前、產中、產后的支持。公共政策對農業產中的支持是重點,主要是加大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科技含量。
依據政策內容,財政支持“三農”政策可以分為兩大類:
一是支出政策,主要方式是投資、補助、補貼等,中央財政直接支持三農的資金包括15類,包括基本建設投資、農業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用等等;
二是稅收政策,主要方式是輕稅、減免、退稅、免稅等。2004年中央政府出臺了取消農業特產稅和農業稅減免試點,2006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稅條例》廢止。
(二)財政支農政策的主要內容
第一,支持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這方面的財政支農資金包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支出、農村小型公益設施建設資金、扶貧資金等。
第二,支持農業科技進步。這方面的財政支農資金包括農業科研支出、科技三項費用、農業科技推廣支出、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農民科技培訓資金等。
第三,支持糧食生產和農業結構調整。
第四,支持生態建設。
第五,支持抗災救災。
第六,支持扶貧開發。這方面的資金包括財政扶貧資金、國債資金(以工代賑)等。
第七,支持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這方面的財政資金包括教育支出、醫療衛生支出、文化支出等。
第八,支持農村改革。財政用于這方面的資金包括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農產品政策補貼等。
(三)幾項重點財政支農政策,包括支持糧食生產政策、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支持農村社會發展政策。
財政支持糧食生產的政策,除了免征農業稅以外,還對種糧農民實行直接補貼,對糧食生產特別是水稻生產實行良種補貼,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資金向糧食主產區集中,對一部分糧食主產區實行大型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土地出讓金集中一部分用于農業土地開發,農業生產資料價格補貼等。與財政有關的糧食政策,還有優質糧產業振興工程、糧食的最低收購價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四、財政支農政策的歷史沿革、基本經驗和基本發展趨勢
(一)財政支農政策的歷史演變
第一階段(1949-1958年),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安排少量的資金支持恢復農業生產,從農業上取得的財政收入要遠遠大于財政對農業的投入。
第二階段(1958-1978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制度的確立。農產品統購統銷制度、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使國家從農業中積累了相當數量的資金用于工業化。此時,財政對農業的投入份額非常小。
第三階段(1978-1994年),家庭聯產承包制等改革時期。實行了大規模的農業綜合開發,是現行財政支農政策的形成時期,資金渠道多,政策覆蓋范圍廣。
第四階段(1994-2002年),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并付諸實施的重要歷史階段。財政支農投入逐步增加,在繼續已有政策的同時,加大了對生態建設的支持,加大了對農村改革特別是農村稅費改革的支持。
第五階段(2003-),經濟發展階段進入新階段,中國已經進入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階段。中國財政支持“三農”政策開始實現戰略性轉變。確立了“公共財政陽光要逐步照耀農村”的指導思想,財政支持三農的支出結構的調整、支出方式的轉變、財政支持范圍的拓寬體現了“五個統籌發展”的要求。傳統的運用農業積累支持工業的政策開始向工業反哺農業的政策轉變。
2003年開始,中國農業財政政策出臺的重要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取消農業稅、增加轉移支付、為農民減負。
新時期的農業財政政策的特征,主要表現為:投入領域由過去注重農業生產環節為主轉向現在的農業生產、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并重,不斷擴大了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徹底取消農業稅,加大“三農”投入,國家與農民的分配關系已由“多予、少取、放活”轉變為“基本不取、多予與放活并重”;不斷出臺和強化農業各項投入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以工補農、以城帶鄉”的反哺農業的投入機制。
(二)財政支農政策運用的基本經驗
農業財政政策的經驗可以歸納為四個“必須堅持”:第一,必須堅持將農業放在國民經濟的基礎地位,切實有效地完善財政支持、保護農業的政策措施;第二,必須堅持適應經濟發展階段變化的要求,調整和改變國家與農民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第三,必須堅持統籌城鄉協調發展,不斷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第四,必須堅持體制機制創新,更好地發揮財政支農政策的作用。
(三)財政支農政策發展的基本趨勢:
第一,支持力度不斷加大,財政支農資金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初顯雛形。財政用于農業的總投入增長幅度要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新增教育、衛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農村。開辟新的支農資金渠道,國有土地出讓金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比重不得少于15%。
第二,市場化取向逐步增強,公共財政性質凸現。財政支農開始由過去直接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為主向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和農業市場體系完善并重轉變,支持重點主要放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進步等體現公共財政性質方面。
第三,體現統籌發展明確,支出“二元”結構開始打破。2003年開始,財政支出安排中的“統籌發展”傾向逐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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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