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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外匯管理與外債管理
一、外匯管理概述
(一)含義
狹義的外匯管理又稱外匯管制,是指對外匯兌換施加的限制性措施,主要表現為對外匯可得性和價格的限制。
廣義的外匯管理既包括外匯管制,也包括為實施外匯管制或其他管制措施而采取的配套管理措施。
(二)外匯管理的目的和弊端
目的:①促進國際收支平衡或改善國際收支狀況;②穩定本幣匯率,減少涉外經濟活動中的匯率風險;③防止資本外逃或大規模投機性資本沖擊,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④增加外匯儲備;⑤有效利用外匯資金,推動重點產業的發展;⑥增強商品的國際競爭力;⑦維護金融安全。
弊端:①扭曲匯率,造成資源配置低效率;②導致尋租和****行為;③導致非法地下經濟蔓延;④導致收入分配不公;⑤不利于經濟的長遠發展。
二、貨幣可兌換
(一)貨幣可兌換的概念與類型
1.貨幣可兌換是相對于外匯管制而言的,在紙幣流通條件下,是指居民不受官方的限制,按照市場匯率自由地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相兌換,用于對外支付或作為資產來持有。
2.貨幣可兌換的類型
依據可兌換程度劃分,貨幣可兌換分為完全可兌換和部分可兌換。
(1)完全可兌換
一國或某一貨幣區居民可以在國際收支的所有項目下,自由地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相兌換。
(2)部分可兌換
指一國或某一貨幣區的居民可以在部分國際交易項目下自由地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相兌換。常見的部分可兌換有經常項目可兌換和資本項目可兌換。
(二)經常項目可兌換的標準與內容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成員國如接受第八條款規定的義務,則該國成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八條款成員國,其貨幣將被視為可兌換貨幣。第八條主要內容包括:
(1)不得對經常性國際交易的付款和資金轉移施加限制;
(2)不得實施歧視性貨幣措施和復匯率政策;
(3)成員國對其他國家所持有的本國貨幣,如對方提出申請并說明這部分貨幣結存是經常性交易中獲得的,則應予購回。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貨幣可兌換主要是指經常項目可兌換,而不是完全可兌換。
經常性交易的內容:
(1)所有同外貿和其他經常性業務(包括服務)以及正常的銀行短期信貸業務相關的支付;
(2)應付貸款利息和其他投資凈收益的支付;
(3)數額不大的償還貸款本金的或攤提直接投資折舊的支付;
(4)數額不大的家庭生活費用匯款。
【例題·單選題】(2011真題)
如果我國允許國內企業為支付商品或勞務進口而自由地將人民幣兌換為外幣,則說明人民幣實現了( )。
A.自由兌換
B.完全可兌換
C.資本項目可兌換
D.經常項目可兌換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考生對經常項目可兌換的理解。經常項目可兌換是指本國居民可在國際收支經常性往來中將本國貨幣自由兌換成其所需的貨幣。商品和勞務屬于經常項目,所以本題答案為D。
P249
(三)資本項目可兌換
資本項目可兌換就是實現貨幣在資本與金融賬戶下各交易項目的可兌換。
資本項目完全可兌換的條件:
(1)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2)穩健的金融體系;
(3)彈性的匯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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