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郵電經濟專業的備考必看知識點,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備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
第二節 普遍服務管制
1、概念和目標
普遍服務是指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盡可能地以統一的資費標準和服務質量,以任何人都能負擔的服務價格,向所有社會大眾提供基本的電信業務。
4種機制:
強制義務;
交叉補貼;
接入虧損補償;
普遍服務基金(被認為最有效)。
2、有效的普遍服務基金的共同特點:
(1)基金獨立于電信運營商
(2)基金采用透明的融資方式
(3)市場中立
(4)基金通常被用于向特定人群提供幫助
(5)補貼金額應但相對較小,
(6)在電信業務普及項目的實施中,采取競爭性投標的方式
3、我國的電信普遍服務政策
(1)壟斷時期的普遍服務政策
(2)競爭時期的普遍服務政策
(3)我國普遍服務政策的內容和實現方式以及發展趨勢
二。 電信普遍服務內容的定義
1. 接入的類型:集體接入和個人獨享接入;
2. 業務的類型:基本電話、公用電話和緊急電話;發達國家已經開始,高級和增值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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