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農業專業知識與實務第八章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實務第七節收入、成本、費用和收益的核算的歸納筆記,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經濟師考試的相關重點!!
第七節 收入、成本、費用和收益的核算
一、收入的核算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入: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經營活動以及行使管理、服務職能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收入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自身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二是農戶及所屬單位和企業上交的承包金及利潤;三是國家農業稅收方面的返還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補助。具體來說,可以分為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財政等有關部門補助收入及其他收入五個部分。
確認原則
(1)村集體經濟組織一般于產品物資已經發出,勞務已經提供,同時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經營收入的實現。
(2)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已收訖農戶、承包單位上交的承包金及村辦企業上交的利潤款項或取得收取款項的憑據時,確認發包及上交收入的實現。年終,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確認應收未收款項的實現。
(3)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實際收到農稅收征部門返還的農業稅附加或取得收取款項的憑據時,確認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的實現。
(4)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實際收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補助款或取得有關收取款項的憑據時,確認補助收入的實現。
(5)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發生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盤盈、實際收訖利息、罰款等款項時,確認“其他收入”的實現。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經營收入”賬戶,發生經營收入時,貸記“經營收入”賬戶;年終結轉時,借記“經營收入”,貸記“本年收益”賬戶。結轉后,該賬戶無余額。
發包及上交收入是指農戶和其他單位承包集體耕地、林地、果園、魚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組)辦企業上交的利潤。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發包及上交收入”賬戶進行核算。收到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潤時,貸記“發包及上交收入”賬戶。年終結算本年應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潤時,借記“內部往來”賬戶,貸記“發包及上交收入”賬戶。年終結轉收益時。借記“發包及上交收入”賬戶,貸記“本年收益”賬戶,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承包金”、“企業上交利潤”兩個二級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政府有關部門的補助收入,設置“補助收入”賬戶進行核算。
其他收入如罰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資產及庫存物資的盤盈收入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其他收入”賬戶進行核算。發生其他收入時,貸記“其他收入”賬戶。年終結轉時,借記“其他收入”賬戶,貸記“本年收益”賬戶。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二、成本的核算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生產(勞務)成本: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組織生產或對外提供勞務等活動所發生的各項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它既包括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費用,也包括為生產產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間接費用。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生產(勞務)成本”賬戶,進行成本核算。該賬戶借方反映按成本核算對象歸集的各項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貸方反映完工入庫產品和已實現銷售的勞務的實際成本,期末借方余額反應村集體經濟組織尚未完工的產品成本或尚未實現銷售的勞務成本。該賬戶應按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的種類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農產品成本通常應按產品生產周期計算。發生各項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時,要歸集和分配生產費用,能夠分清屬于某種產品負擔的,就直接歸集計入該種產品成本;不能區分的,可采用一定方法分配,最后將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和間接費用直接或分配計入產品生產成本,記入“生產(勞務)成本”賬戶的借方。農產品收獲入庫時,轉入農產品成本,借記“庫存物資”賬戶,貸記“生產(勞務)成本”賬戶。
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組織生產工業產品,應當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各種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進行計算。發生各項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時,借記“生產(勞務)成本”賬戶,貸記“庫存物資”、“應付工資”、“內部往來”、“應付款”、“現金”等賬戶。產品完工入庫時,將按成本核算對象歸集的生產費用和勞務成本,轉入產品成本,借記“庫存物資”賬戶,貸記“生產(勞務)成本”賬戶。
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提供勞務,應按成本對象歸集費用項目。直接或分別計入勞務成本,借記“生產(勞務)成本”賬戶,貸記“庫存物資”、“應付工資”、“內部往來”、“應付款”、“現金”等賬戶。對外提供勞務實現銷售時,借記“經營支出”賬戶,貸記“生產(勞務)成本”賬戶。
三、費用的核算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費用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進行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所發生的各種耗費的總和,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等。
費用和成本之間既有聯系也有區別。成本是按一定對象所歸集的費用,是對象化了的費用。生產和勞務成本是相對于一定的產品或勞務而言所發生的費用,是按照產品品種或勞務項目等成本計算對象對當期發生的費用進行歸集而形成的。兩者之間也是有所區別的。費用是資產的耗費,它與一定的會計期間相聯系,而與生產哪一種產品或提供哪一種勞務無關;成本與一定種類和數量的產品或勞務相聯系,而不論發生在哪一個會計期間。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支出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因銷售商品、農產品、對外提供勞務等活動而發生的實際支出。包括銷售商品或農產品的成本、銷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對外提供勞務的成本、維修費、運輸費、保險費、產役畜的飼養費用及其成本攤銷、經濟林木投產后的管護費用及其成本攤銷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經營支出”賬戶對經營支出業務進行核算。發生經營支出時,借記“經營支出”賬戶。年終結轉時,借記“本年收益”賬戶,貸記“經營支出”賬戶,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管理費用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活動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的工資、辦公費、差旅費、管理用固定資產折舊費和維修費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管理費用”賬戶對管理費用進行核算。發生管理費用時,借記“管理費用”賬戶。年終結轉時,借記“本年收益”賬戶,貸記“管理費用”賬戶,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其他支出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與經營管理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利息支出、農業資產的死亡損毀支出、固定資產及庫存物資的盤虧、損失、防汛搶險支出、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損失、罰款支出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其他支出”賬戶對其他支出進行核算。發生其他支出時,借記“其他支出”賬戶。年終結轉時。借記“本年收益”賬戶,貸記“其他支出”賬戶,結轉后,該賬戶應無余額。
四、收益的核算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設置“本年收益”賬戶,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度內實現的收益(或虧損)總額。會計期末結轉本年收益時,將“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收益”賬戶的貸方;同時將“經營支出”、“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賬戶的余額轉入“本年收益”賬戶的借方。“投資收益”賬戶的凈收益,轉入“本年收益”賬戶的貸方;如為投資凈損失,轉入“本年收益”賬戶的借方。
年度終了,應將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結出的本年實現的收益,轉入“收益分配”賬戶,借記“本年收益”賬戶,貸記“收益分配一未分配收益”賬戶;如為凈虧損,借記“收益分配一未分配收益”賬戶,貸記“本年收益”賬戶。結轉后“本年收益”賬戶應無余額。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是指在一定期間(月、季、年)內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所取得的凈收入,即為收入和支出的差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全年收益總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收益總額=經營收益+農業稅附加返還收入+補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經營收益=經營收入+發包及上交收入+投資收益-經營支出-管理費用
五、收益分配的核算
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分配,是指把當年已經確定的收益總額連同以前年度的未分配收益按照一定的標準進行合理分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益要按照“大部分用于生產發展、小部分用于集體福利”的原則,按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1)提取公積公益金。公積公益金用于發展生產,包括轉增資本和彌補虧損,也可用于集體福利等公益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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