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金融制度
一、金融制度的概念
金融制度是指一個國家以法律形式所確定的金融體系結構,以及組成該體系的各類金融機構的職責分工和相互關系的總和。
從廣義上說,金融制度包括金融中介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監管制度等三個方面的內容,具體為:第一,各類金融機構的地位、作用、職能和相互關系;第二,金融市場的結構和運行機制;第三,金融監管制度,包括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當局,金融調控、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規,金融調控、金融監管的組織形式、運作體制等。
金融制度的構建與發展取決于不同國家、不同社會制度下的生產力水平及生產方式的發展狀況,因此,金融制度是一個動態演進變化的過程。隨著全球經濟金融一體化的快速發展和我國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金融體制也處在不斷整合和發展的過程之中。
由于金融制度的有關內容在本書其他章節將有論述,這里就中央銀行制度、商業銀行制度、政策性金融制度以及金融監管制度的主要內容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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