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為201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的備考必看知識點,希望本文能夠幫助您更好的全面備考2013年經濟師考試!!
第六節 監督機構
公司制企業的監督機構即通常所說的監事會,是指以檢查監督公司的財務及業務執行狀況為目的而設立的公司機關。
一、監事會制度
監事會制度是根據權力制衡原則由股東選舉監事組成公司專門監督機關對公司經營進行監督的制度。
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關,是由股東會(和職工)選舉產生并向股東會負責,代表股東對公司經營(公司財務及董事、經理人員履行職責行為)進行監督的機關。
一般情況下,公司監事會的監督職能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的專職監督機構。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以出資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監督權力。注意董事、經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監事會的基本職能是監督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以董事會和總經理為監督對象。監事會成員必須列席董事會會議。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監督情況。
第三,監事會監督的主要形式。監事會不僅要進行會計監督,而且要進行業務監督。不僅要有事后監督,而且要有事前和事中監督。
【例題·多選題】依照我國《公司法》,公司監事會有權監督( )的工作。
A.股東會
B.董事會
C.經理人
D.職代會
E.工會
解析:BC
二、有限責任公司的監督機構
(一)監事會的組成
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二)監事會的性質及職權
監事會或不設監事會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①檢查公司財務;
②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③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法律規定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⑤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⑥依照《公司法》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⑦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例題·多選題】公司監事會具有( )職權。
A.罷免董事
B.罷免經理
C.檢查公司財務
D.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E.要求董事、經理糾正錯誤
解析:CDE
(三)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例題·單選題】我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一年至少召開( )次會議。
A.1
B.2
C.4
D.12
解析:A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督機構
(一)監事會的組成
監事會是《公司法》明確規定的公司必設機關。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監事會主席和副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董事、經理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二)監事會的性質及職權
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的職權相同。監事會在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時,擁有檢查權,以及對董事會決議事項的質詢與建議權等。
(三)監事會的議事規則
監事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臨時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提議召開。監事會會議決議經過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例題·單選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每( )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A.三個月
B.六個月
C.九個月
D.年
解析:B
相關文章: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