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金融中介機構主要包括銀行類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銀行類金融機構通常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非銀行類金融機構主要包括證券公司和投資銀行、商業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共同基金、投資基金和其他金融機構。
1.中央銀行(掌握)
中央銀行也稱貨幣當局,處于金融中介體系的中心環節,它是發行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和政府的銀行。具有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和銀行的雙重性質。其主要任務: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調控宏觀金融;實施金融監管,維護銀行業的穩健運行。
2.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銀行)(掌握)
商業銀行是經營完全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它是金融機構體系中最為核心的部分。
其主要職能是:
(1)信用中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發揮著化貨幣為資本的作用
(2)支付中介——匯兌、非現金結算
(3)信用創造
其中,信用中介是銀行最基本的職能。
3.政策性銀行
由政府設立,不以營利為目標。
4.商業保險公司
專門經營保險或再保險業務的專業性金融機構。保險的基本職能包括經濟補償職能和保險金給付職能;保險的派生職能是防災防損職能、融資投資等職能。
5.投資銀行
投資銀行是專門對工商企業辦理投資、提供長期性投資信貸業務和與工商企業投資有關的融資中介服務的專業性非銀行機構。投資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依靠發行自己的股票和債券來籌集,一般不吸收存款,即使可吸收存款,也只能是定期存款。
6.財務公司
國外的財務公司是一種不能吸收存款,只經營部分銀行業務的準銀行金融機構。
7.信用合作組織
信用合作組織是城鄉居民集資合股而組成的合作金融組織,一般稱為“信用合作社”。
(三)當代銀行業、證券業與保險業相互滲透和融合的趨勢(熟悉)
商業銀行經營范圍廣泛,業務種類齊全,是唯一能夠吸收活期存款的金融機構。
由于經濟市場化的程度和貨幣化的深度不同,各國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范圍和特點也存在差異,大致可分為兩類:
一是專業化銀行制。
二是綜合化銀行制。
在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金融監管逐漸放松,銀行、保險、證券之間的傳統界限日趨模糊,為銀證保融通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為銀證保融通的實現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
了解銀證保融通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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