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3年初級經濟師考試課程的相關重點,本文特別整理初級經濟師考試的重點考點,希望提前掌握,以備迎接2013年考試!!!
五、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1、銷項稅額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價外費用內:
(1)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2)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①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②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3)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4)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2)關于銷售額范圍的特殊規定:
1、采取折扣方式銷售
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金銀首飾以舊換新除外,應以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價款征收增值稅)。
3、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扣減還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的,雙方均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并計算進項稅額。
5、包裝物及收取包裝物押金是否計人銷售額的規定
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包裝物押金征稅規定中"逾期"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元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中,個別包裝物周轉使用期限較長,報經稅務征收機關確定后,可適當放寬逾期期限。
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應視為含稅收入,在征稅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
企業向有長期規定購銷購銷的客戶收取的可循環使用的包裝物的押金,在循環使用期間不作為收入。
6、對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以及納稅人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者,由主管稅務機關按下列順序核定其銷售額:
1.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2.按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3.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x(l+成本利潤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公式中的成本,銷售自產貨物的為實際生產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
對屬于應征收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消費稅稅額。
7、外匯銷售額折合人民幣銷售額的計算
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生的當天或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
8、含稅銷售額的換算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2、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負擔的增值稅額。
(1)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①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具體包括: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凡履行納稅義務的小規模企業,經縣(市)稅務局批準,其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可由稅務師代開專用發票,按3%征收率計算增值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由稅務所代開的專用發票后,應以專用發票上填寫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除加蓋納稅人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外,必須同時加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用章,凡未加蓋的,購貨方一律不得作為抵扣憑證。
②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適用于從境外購進貨物的情況。
③收購免稅農產品計算的增值稅額
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支付給農業生產者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煙葉稅,“價款”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使用的收購憑證上注明的價款)和13%的扣除率計算。
進項稅額 =買價×扣除率(13%)
④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準予扣除。
進項稅額 =運輸費用金額×扣除率(7%)
其中運輸費用金額是指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注明的運輸費用(包括鐵路臨管線及鐵路專線運輸費用)和建設基金,不包括裝卸費、保險費等其它雜費。
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發票種類,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貨運定額發票。
鐵路、公路聯運發票不得作為計算進項稅額的憑證。
一般納稅人采取郵寄方式銷售,購買貨物所支付的郵寄費,不能依據7%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予以抵扣。
⑤混合、兼營行為
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的非應稅勞務,按規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該混合銷售行為所涉及的非應稅勞務和兼營的非應稅勞務所用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符合規定的,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進項稅額申報抵扣時間
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并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②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對比。
未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3)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購進貨物改變生產經營用途: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①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指提供非增值稅應收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建造非生產性建筑物或構筑物。
②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
非正常損失是指生產經營過程中正常消耗外的損失,包括自然災害損失;納稅人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霉爛變質等損失;其他非正常損失。
③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扣稅憑證不合格 未按照規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扣稅憑證上未按照規定注明增值稅稅額及其他有關事項的。
(二)簡易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實行簡易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3%);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和舊貨,實行簡易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和舊貨,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4%)
應納稅額=銷售額×4%/2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和舊貨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三)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注意】增值稅的計稅價格中含消費稅,但是不含增值稅。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