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0/3/24 13:18:19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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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信用,是指租賃公司、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通過出租設備或工具而收取租金的一種信用形式。出租期間,物品所有權仍歸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有使用權。租賃信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1 金融租賃。又稱財務租賃,是一種融資融物相結合的租賃形式。(做法是:先由承租人選好所需機器設備,由租賃公司出資購買,并出租給承租人)
2 經營租賃。又稱服務租賃,是一種以提供租賃設備或工具短期使用權的租賃形式,可反復出租。
3 杠桿租賃。是一種投資和信貸相結合的租賃方式。(其做法是:出租人自籌20%---40%資金,其余向銀行借入,然后將購買的設備租給承租人,出租人以出租的設備和租金作為擔保向銀行取得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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