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社局發布《關于明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文中提到,取得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的人員,可直接聘任工程師。具體內容如下:
一、已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部分職稱系列和專業,實行以考代評。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出版、翻譯和社工等系列的中、初級職稱,以及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網絡、信息系統和信息服務專業的高、中、初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不再開展職稱評審或認定。
二、取得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按專業對應相應系列層級的職稱。取得國家準入類、水平評價類、以及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按照對應關系(見附件)視同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或人才引進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依據相應職業資格申報,其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將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及省相關政策調整實行報考管理,省級以上職稱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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