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的結束,意味著2020年新一輪備考工作的開始,提前進入有序地備考狀態能夠讓人盡早梳理掌握考試知識點,為了幫助大家夯實基礎,本網校特整理了2020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章節知識點:合同文件,供廣大考生參考學習,一起來看看吧。
合同文件
(一)合同文件的組成
標準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中規定,合同的組成文件包括:
(1) 合同協議書;
(2) 中標通知書;
(3)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4) 專用合同條款;
(5) 通用合同條款;
(6) 技術標準和要求;
(7) 圖紙;
(8) 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
(9) 其他合同文件——經合同當事人雙方確認構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二)合同文件的優先解釋次序
組成合同的各文件中出現含義或內容的矛盾時,如果專用條款沒有另行的約定,以上合同文件序號為優先解釋的順序。
標準施工合同條款中未明確由誰來解釋文件之間的歧義,但可以結合監理工程師職責中的規定,總監理工程師應與發包人和承包人進行協商,盡量達成一致。不能達成一致時,總監理工程師應認真研究后審慎確定。
(三)幾個文件的含義
1. 中標通知書
中標通知書是招標人接受中標人的書面承諾文件,具體寫明承包的施工標段、中標價、工期、工程質量標準和中標人的項目經理名稱。
2.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標準施工合同文件組成中的投標函,不同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規定的投標書及其附件,僅是投標人置于投標文件首頁的保證中標后與發包人簽訂合同、按照要求提供履約擔保、按期完成施工任務的承諾文件。
投標函附錄是投標函內承諾部分主要內容的細化,包括項目經理的人選、工期、缺陷責任期、分包的工程部位、公式法調價的基數和系數等的具體說明。
3. 其他合同文件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的范圍較寬,主要針對具體施工項目的行業特點、工程的實際情況、合同管理需要而明確的文件。簽訂合同協議書時,需要在專用條款中對其他合同文件的具體組成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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