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 :
1.合同解除,是指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未履行的合同,因[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的協議]而使債權債務關系提前歸于消滅的行為。
2.合同解除可分為[約定解除]、[法定解除].
3.合同解除后,如果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4.合同解除可以[溯及既往的消滅基于合同的債權債務關系].
5.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區別:約定解除當事人通過行使約定的解除權或者雙方協商決定而進行的合同解除 法定解除解除條件直接由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
6.合同的協商解除和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解除的區分:合同的協商解除 合同已開始履行后進行的約定,且必然導致合同的解除 合同約定解除權的解除 合同履行前的約定,它不一定導致合同的真正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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