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考點、建設工程目標控制的內容和主要方式
一、主要參考“概論”教材第七章第一節。
二、質量控制工作:協助建設單位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為施工單位提交合格的施工現場;審查確認施工總包單位及分包單位資格等12項
三、工程造價控制工作:嚴格進行工程計量和付款控制等5項
四、進度控制工作:完善建設工程控制性進度計劃等6項
五、目標控制措施
1.組織措施
2.技術措施
3.經濟措施
4.合同措施
六、建設工程監理主要方式
巡視、平行檢驗、旁站、見證取樣等方式
1.巡視
主要關注施工質量、安全生產兩個方面情況
2.平行檢驗
平行檢驗是項目監理機構在施工單位自檢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約定對同一檢驗項目進行的檢測試驗活動。
3.旁站
監理人員實施旁站時,發現施工單位有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行為的,有權責令施工單位立即整改;
發現其施工活動已經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質量的,應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報告,由總監理工程師下達局部暫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應急措施。
4.見證取樣
見證取樣是指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進行的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及工程材料現場取樣、封樣、送檢工作的監督活動。
見證取樣程序:
1.監督施工單位取樣人員按隨機取樣方法和試件制作方法進行取樣;
2.對試樣進行監護、封樣加鎖;
3.在檢驗委托單簽字,并出示“見證員證書”;
4.協助建立包括見證取樣送檢計劃、臺賬等在內的見證取樣檔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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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