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公證和鑒證法律制度(了解)
一、合同的公證
(一)、合同公證的概念和原則:合同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雙方的申請,依法對合同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以確認的一種法律制度。國家公證機關依照公民、法人的申請,對其法律行為或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事實進行審查并證明其合法性與真實性的法律依據。我國的公證機關是公證處,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批準設立。
合同公證一般實行自愿公證原則。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的依據是當事人的申請,這是自愿原則的主要體現。
在建設工程領域,除了證明合同本身的合法性與真實性外。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有時也需要進行公證。如承包人已經進場,但在開工前發包人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場前如果雙方無法對賠償達成一致,則可以對承包人已經進場的材料設備數量進行公證,即進行證據保全,為以后糾紛解決留下證據。
(二)合同的公證程序:1、當事人申請公證。2、公證員應當對合同進行全面審查,既要審查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也要審查當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能力。3、公證員對申請公證的合同,經過審查認為符合公證原則后,應當制作公證書發給當事人。
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經公證處公證后,該文書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一方當事人不按文書規定履行時,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合同的鑒證
(一)合同鑒證的概念和原則:合同鑒證是指合同管理機關根據當事人雙方的申請對其所簽訂的合同進行審查證明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并督促當事人雙方認真履行的法律制度。我國的合同鑒證實行的是自愿原則,合同鑒證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辦理。
(二)合同鑒證的管轄和鑒證審查的內容:合同鑒證應當審查以下主要內容: (1)不真實、不合法的合同; (2)有足以影響合同效力的缺陷且當事人拒絕更正的; (3)當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不齊全,經告知補正而沒有補正的; (4)不能即時鑒證,而當事人又不能等待的;(5)其他依法不能鑒證的。
(三)合同鑒證的作用:(1)經過鑒證審查,可以使合同的內容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有利于糾正違法合同;(2)經過鑒證審查,可以使合同的內容更加完備。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3)經過鑒證審查,便于合同管理機關了解情況,督促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提高履約率。
三、合同公證與鑒證的相同點與區別
(一)合同公證與鑒證的相同點:合同公證與鑒證,除另有規定外.①都實行自愿申請原則;②合同鑒證與公證的內容和范圍相同;③合同鑒證與公證的目的都是為了證明合同的合法性與真實性。
(二)合同公證與鑒證的區別(了解)
1.合同公證與鑒證的性質不同:①合同鑒證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合同鑒證辦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為。而②合同公證則是司法行政管理機關領導下的公證機關依據《公證暫行條例》行使公證權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為。
2合同公證與鑒證的效力不同:經過公證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經過鑒證的合同。經過公證的法律行為、法律文書和事實,人民法院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公證證明的以外。對于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經過公證后,該文書還有強制執行的效力。而經過鑒證的合同則沒有這樣的效力.在訴訟中仍需要對合同進行質證,人民法院應當辨別真偽,審查確定其效力。
例題(多選):經過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文書是( ).
A.追償債款的債權文書;
B.遺囑文書;
C.施工合同文書;
D.保險合同文書;
E.追償物品的債權文書。
答案:A.E。
3法律效力的適用范圍不同:公證作為司法行政行為,按照國際慣例,在我國域內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鑒證作為行政管理行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國國內。
例題(多選):公證與鑒證的相同點有( )。
A.原則相同;
B.目的相同;
C.性質相同;
D.適用范圍相同;
E.效力相同;
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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