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監理工程師《土建案例分析》易考試題及答案
某實施監理的水利工程,根據《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重力壩第Ⅱ標段混凝土澆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有如下約定:
(1)合同中混凝土工程量為20萬m3,單價為300元/m3,合同工期10個月。
(2)工程開工前,按合同價的10%支付工程預付款,自開工后的第1個月起按當月工程進度款的20%逐月扣回,扣完為止。
(3)保留金從開工后第1個月起按當月工程進度款的5%逐月扣留。
(4)當實際完成工程量超過合同工程量的15%時,對超過部分進行調價,調價系數為0.9。施工期各月計劃工程量和實際完成工程量見表4—27。
【問題】
1.計算第5個月的工程進度款、預付款扣回額、保留金扣留額、發包人當月應付的工程款(單位:萬元,有小數點的,保留小數點后兩位,下同)。
2.計算第10個月的工程進度款、預付款扣回額、保留金扣留額、發包人當月應支付的工程款。
3.在第11個月進行工程完工結算時,計算承包人應得的工程款總額以及發包人應支付的工程款總額。
參考答案:
1.(1)工程進度款額:3.0×300=900(萬元)
(2)預付款扣回額:
1)本月以前已扣預付款額:(1.5+1.5+2.5+2.5)×300×20%=480(萬元)
2)到本月預付款余額:工程預付款總額20×300×10%=600(萬元),本月需扣回600-480=120(萬元)
而本月進度款的20%為900×0.2=180(萬元),已超過需扣回的預付款。故本月實際應扣120萬元的預付款。
(3)保留金扣留額:900×5%=45(萬元)
(4)發包人當月應支付的工程款:900-120-45=735(萬元)
2.(1)工程進度款額:
到第10個月累計實際完成工程量為24萬m3,合同工程量的1.15倍為20×1.15=23(萬m3),超過合同工程量15%的部分1萬m3。故本月工程進度款:1×300×0.9=270(萬元)。
(2)預付款扣回額:0萬元。
(3)保留金扣回金額:270×5%=11.50(萬元)。
(4)發包人當月應支付的工程款額:270-11.5=258.50(萬元)。
3.承包人應得的工程款總額:23×300+1×300×0.9=7170(萬元)
發包人應支付的工程額總額:7170-7170×5%=681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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