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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施工準備階段的合同管理
1.我國目前的建設工程項目通常由[發包人委托設計單位]負責,在工程準備階段應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施工圖紙經[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在合同約定的日期前發放給承包人。
2.按規定,發包人應免費按[專用條款約定的份數]供應承包人圖紙,承包人要求增加圖紙套數時,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不論是發包人提供的圖紙,還是承包人負責設計的圖紙,都須經過[工程師]審核簽認后才可以使用。
4.工程對承包人設計的圖紙審核簽認后,[仍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設計責任].
5.承包人的工程進度計劃經工程師予以認可的主要目的,是[作為發包人和工程師依據計劃進行協調和對施工進度控制的依據].
6.施工前合同雙方應做好的準備工作
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
8.工程師在接到承包人的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未予以答復,則視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因發包人的原因影響了承包人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日期開工時,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應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10.施工合同范本的通用條件規定,[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工,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11.發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則是[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不允許分包],[主要工程量必須由承包人完成].
12.經過發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選擇的分包人需要[提請工程師同意].
13.按規定,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種工程款項,分包人完成施工任務的報酬只能依據分包合同由[承包人]支付。
14.合同約定有工程預付款的,其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
15.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款時,承包人可以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
16.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的要求預付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時,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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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監理工程師考試三項控制(質量控制)沖刺匯總 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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