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40號)文件精神,從2011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
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相應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注冊計量師的考試。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4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3年;
(三)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四)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五)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六) 取得其他類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計量技術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 取得工學類中專學歷后,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2年;
(二) 取得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計量技術工作滿1年。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和澳門居民,也可申請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注冊計量師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考試日期為每年第三季度,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布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測量數據處理與計量專業實務》和《計量專業案例分析》3個科目,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設《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和《計量專業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計量專業案例分析》為主觀題,采用專用答題卡作答,實行全國統一評卷,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必閱讀試卷封二或專用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其余4個科目為客觀題,采用答題卡作答。
四、報名辦法
注冊計量師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并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后,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注冊計量師資格各科目考試的人員,要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一級考試合格,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二級考試合格,由省(區、市)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六、登記注冊
注冊計量師實行注冊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注冊。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盡內容請參照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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