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以來,某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廠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標準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對進廠用電量和18座聯合站、接轉站電能進站總入口全部安裝1.0級電能表;對90座計量站、600多口油井及30KW以上的單臺耗電設各配備了2.0級表。到2007年7月,該廠共安裝電能表794塊,使生產噸油消耗電能由原來的112.12KW·V噸下降到111.54KW·V噸。2007年前10個月平均噸油消耗電能為110.06KW·V噸,比2005年同期少用電206.77萬kW·h,節約電費190.6萬元。2006年以來,該廠還配備了清水流量計173臺,污水流量計132臺,比2005年少采地下水13.3×104立方米,污水回注450.1×104立方米,節約水費13.34萬元。抓節能減排,效果顯著。
問題在于:單位的符號和單位的中文符號是否可以在一個單位中同時使用?單位的名稱和符號怎么區別?
答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使用方法》第6條和第17條規定,單位的符號應該用國際通用符號。該案例中存在以下錯誤: ①噸油耗電量的單位不能表示成“KW·V噸”,①詞頭不應大寫成K,②單位中不能將符號與中文混用,噸的符號為t,正確表示應該為“kW·Vt”。即112.12KW·V噸應表示為112.12kW·h/t,111.54KW·h/噸表示為111.54kW·h/t,110.06KW·h/噸表示為1l0.06kW·Vt。 ②用水量用體積表示時,單位符號可用國際通用符號或中文符號,但量值中的單位不能用單位的名稱。按法定計量單位的規定,立方米是體積單位的名稱,而不是單位的中文符號。因此,13.3×104立方米應表示為13.3×104m3,450.l×104立方米應表示為450.1×104m3。
解析: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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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