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更好地備考2013年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小編特搜集整理了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資料之重點提示,以供大家訓練,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考試順利!
教學工作的定義與任務
一、 教學的概念
在教育目的規范下,學生通過教師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和培養,積極主動地掌握系統的文化科學知識和基本技能,從而促進自身全面發展的過程。
教學作為教師教、學生學的統一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為根本目的;
2.教學由教與學兩方面活動組成;
3.教學具有多種形態,是共性與多樣性的統一。
二、教學的意義
1.教學是社會經驗得以再生產的一種主要手段; 2.教學為個體全面發展提供科學的基礎和實踐; 3.教學是學校教育工作的主體。
三、教學的任務
(一)引導學生掌握科學文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二)發展學生智力、體力和創造才能
1.發展學生的智力; 2.發展學生的體力; 3.發展學生的創造才能。
(三)培養學生的社會主義品德和審美情趣,奠定學生的科學世界觀基礎
(四)促進學生個性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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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