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浙江、河北、上海、廣西、海南、山東 、安徽 、 山西、貴州10個省市實行統考,考試科目為:
學段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
幼兒園 | 綜合素質 | 保教知識與能力 | ∕ | |
小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 | |
初級中學 | 綜合素質 | 教育知識與能力 |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詳見注1) | |
高級中學 | ||||
中 職 | 文化課 | |||
專業課 | 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 (詳見注2) | |||
實習指導 |
注1:"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分為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等13個學科。
注2: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專業知識與教學能力"考試,主要結合面試進行考查,必要時進行筆試。2013年仍按2012年操作方式,由省級教育考試機構統一組織。
設置的初中科學、歷史與社會和高中通用技術等學科目前國家尚未制定相應的考試大綱,今年上半年暫不組織該幾個學科的考試。下半年是否開考待教育部考試中心明確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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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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