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師資格證統考報考條件
改革后的省市實行統考,統考不再分師范生與非師范生,師范生想要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考試。
報考條件解讀之專業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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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范類,泛指一類高校,而不是具體指某些專業。具體說,過去師范類高校中的所有專業均可算為師范類專業,包括不是從事教師工作的心理,教育學等專業。現在,很多師范類高校改為綜合類高校了。因此習慣上將師范類高校中的數學、物理、化學、中文、外語、政治、體育等與中小學教育科目相關的稱為師范類教育。同樣,將中小學教育的科研基礎性學科,如教育學、心理學等也稱為師范類專業。點擊查看>>√ | ||||
報考條件解讀之學歷篇 | ||||
學歷,即曾在哪些學校肄業或畢業。國家承認學歷在初等方面有小學、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職、高職、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還有第二學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幾年已停招)。經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點擊查看更多>>√ | ||||
教師資格對普通話要求 | ||||
申請教師資格當年,年齡不滿50歲的申請人必須提供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的證書,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應為二級甲等及以上點擊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