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市人社局同意,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面向全國招聘。
(二)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包括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習形式限制;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綿陽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定。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年齡:原則上為18—30周歲(1983年11月24日—1996年11月24日期間出生)之間。
5.其他具體條件和崗位另有學歷、年齡要求的見附件崗位需求表。
6.愿意在平武地區服務5年以上。
7.工作經歷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制時限內的實踐、實習經歷。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4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7.我縣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未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
8.報名時為本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不得報考本單位。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網站為綿陽人事考試網(www.my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1日24:00。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考核時的復核和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核確認。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事業單位公招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電話咨詢招聘單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綿陽市2014年下半年縣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照片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間,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均為不合格。
報考者應對填報的信息負責,在填報信息前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承擔。
提示: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表》時,所填專業須與本人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一致。
3、查詢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結果。資格初審、照片審核由縣教體局負責。報考者請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2日上午12:00期間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資格初審和照片審核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照片審核不合格者,請于2014年12月2日上午12:00前重新上傳質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資格初審或照片審核通過后,如個人誤刪除報名信息表,造成網上報名信息庫中無本人信息的,視為報名不成功,報考者將無法在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審核合格的報考者須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2月2日24:00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于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辦證大廳(南河路26號市人社局院內)遞交減免申請和材料,經市人事考試中心按相關程序審批通過后,退予報考者本次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辦理本次考務費減免手續。報考者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4年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24:00期間在綿陽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
報考者須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40%+少數民族加分+面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和各分項成績在百分制基礎上進行折合,分數不作四舍五入處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卷面滿分100分,考試大綱為《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綿陽人事考試網可下載)。
2.開考比例:每個崗位招聘人數與實際繳費的有效報考人數之比應達到1:3。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予以調減或者取消。調減、取消招聘崗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者,由市人事考試中心予以退費。
3.筆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政策性加分。參加我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干部”計劃的人員,截止2014年11月24日在鄉鎮及以下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發〔2007〕16號、川組通〔2010〕4號文件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文件規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評為優秀”指表彰優秀,非日常年度考核優秀。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凡已享受過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并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人員,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5.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關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規定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的規定,平武是享受少數民族待遇縣,對報考我縣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待打印了準考證后,務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4年12月23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期間將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送交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平武縣東皋行政辦公新區3號A棟313室,電話:0816—8825391)進行審查:
(1)基層服務項目人員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2)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準考證、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擬加分人員情況于2014年12月24日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
6.筆試成績(含加分)和是否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查詢。請報考者于2014年12月31日左右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缺考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
1.筆試結束后,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參考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比例為: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1:10(不含1:10)的,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3;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10—1:20(不含1:20)的,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4;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20及以上的,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為1:5。因招聘人數和報考人數較多而能形成充分競爭的崗位,可根據情況適當降低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招聘人數與參考人數比例為1:3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進入資格復審比例。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本次公招所有參考人員(參加完全部應考科目)的筆試平均成績的70%(不含政策性加分)。報考者因未達到上述分數線不能進入資格復審,致本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資格復審人數為1:3以下的,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個別緊缺專業經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進入資格復審的比例。
2.資格復審由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平武縣教體局負責,具體時間、地點于2015年1月上旬前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按照規定的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手續:
(1)《報考信息表》兩份。
(2)身份證。
(3)畢業證和學位證。須用相匹配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同時滿足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專業條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資格條件,以本人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及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和專業名稱為準。其余報考者須提供有效的畢業證、學位證(不含臨時畢業證、臨時學位證、學歷學位證明、在讀證明等非正式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學位、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資格條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報考、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其它證書、證明材料。有職稱、執業(職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職稱、執業(職業)證書,已通過評審或考試即將領證的,可提供頒證機關證明、文件或成績單等;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能證明本人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及年限的有關材料。
(5)本縣行政區劃內行政機關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在編人員、事業單位未滿招聘公告規定服務期限的在編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須為原件(須同時提供復印件一式兩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中,因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考試資格和報考者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三)面試
1.有關面試的具體事項于2015年1月上旬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為準,不再電話通知,請報考者注意查閱。
2.面試根據崗位特點、工作性質采取綜合面試等方式。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在參加面試前需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通知書》領取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告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對進入面試者,收取面試費80元。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方式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考試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面試因自動放棄或缺考,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面試成績必須達到其他有競爭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方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5.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等具體事項在面試結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按《教育公共基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有關要求和具體事項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布。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國家、省以及行業、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經招聘單位申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可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體檢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按《教育公共基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體檢人員。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又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核
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核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協商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非遞補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八、聘用
2015屆畢業生應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
凡經公示無異議者,在公示期滿后20日內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辦理人事代理;逾期未將檔案和有關材料送達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辦理聘用手續,由此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在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報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在資格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3年內不得參加平武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時通知取得聘用資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原則上為審批后15個工作日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定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辦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資、上編制和社會保險等有關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
九、其他事項
1.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
2.本次公招報名、資格初審、崗位調整、資格復審、考試、成績、體檢、公示等有關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http://www.mypta.gov.cn/)發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網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3.因弄虛作假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和在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階段自動放棄以及不到招聘單位報到的人員,從本次招聘報名之日計算,3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4.請報考者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和主管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5.身份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各科目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招聘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網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報考該單位辦公室負責人和組織、人事、勞資、財務、審計、紀檢、監察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規模較小和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單位工作人員的子女、配偶、親屬,原則上實行回避。
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次公招,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有關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16—882539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16—8822101(縣教體局)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816-22614522264961,028-83336031
舉報電話:0816—8822252(縣紀委、監察局)
附件:平武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平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平武縣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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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職位名稱 | 職位編碼 | 招聘人數 | 學歷學位 | 專業 | 招聘范圍 | 其他條件 | 備注 |
平武縣教育體育局 | 石坎小學 | 教師 | 140301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水田小學 | 教師 | 140302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平南小學 | 教師 | 140303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海河小學 | 教師 | 140304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虎牙小學 | 教師 | 140305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白鴨小學 | 教師 | 140306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水柏小學 | 教師 | 140307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泗耳小學 | 教師 | 140308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闊達鐵龍小學 | 教師 | 140309 | 1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教師 | 140310 | 3 | 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幼兒、學前教 育專業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平武縣小學 | 教師 | 140311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 | 英語及相關專業 | 不限 | 見公告 | 30周歲以下,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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