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是由地區教育局或人事局統一組織的教師上崗考試。作為一種公開選拔優秀教師的新型錄用制度,近年來在各地得到了越來越有效的貫徹和實施。
2009年3月25日,教育部印發《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教師補充工作的通知》(教師〔2009〕2號)。《通知》指出,從2009年開始,各地中小學新任教師補充應全部采取公開招聘的辦法,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全面推行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制度,形成長效機制。除貴州、廣西、寧夏、新疆、西藏等少數地區受條件所限,招聘模式改革進度緩慢外,其余各省市皆由當地統一招聘,一般是各地(市、區、縣)教育部門或人事部門組織統一考試。這意味著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將逐步走向正規化、模式化。特別是2010年,江西、浙江、福建、青海、甘肅等5省對教師公開招聘制度作了新的改革,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考,這也預示著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制度將更加規范、透明。山東省是教育大省,在教師公開招聘制度的建設上也走在了改革的前列。隨著各縣市考試的進一步規范,越來越多的優秀人才將在考試中步入教師行列,為山東的教師資源注入新鮮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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