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2014年壽縣縣委黨校計劃公開招聘4名教師。(具體見《2014年壽縣縣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月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四、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4年2月8日-10日。
(二)報名地點:壽縣南門外賓陽大道城投大廈11樓(東)
(三)報名所需材料:
1、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已經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人員均需填寫《壽縣縣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課)、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其中屬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招聘人數與崗位招聘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崗位計劃數。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2月13日改報其他崗位。
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2月20日-21日到縣人社局公務員股(壽春南門外城投大廈11樓1112室)領取《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六、考試
(一)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滿分為120分。
2、專業知識考試。專業知識考試內容參考普通高等院校現行本科教材,包括基礎理論、業務知識和應用能力等。滿分為120分。詳見《2014年壽縣縣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筆試結束2日內,攜帶相關證件(證明)等,到縣人社局公務員股申請加分,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縣人社局在“壽縣政府網”、“壽縣人社局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每門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得分按5:5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最低分數線,筆試合成總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二)試講
按照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量1:5的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如入圍的最后一名筆試合成成績相同,則一并列入試講人選。
試講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理論知識以及教學能力等,時間20分鐘,試講教材詳見《2014年壽縣縣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滿分100分。考生試講結束后,當場宣布考生的試講成績。為確保招聘人員素質,設定試講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對試講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成績總合成
按照筆試合成成績、試講成績3:7比例合成最終總合成成績,按照最終總合成成績高低排序。最終總合成成績相同者,按筆試合成成績得分高低排序,如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的主觀題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根據最終總合成成績高低,按照招聘崗位數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對因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缺額的,按照最終總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委黨校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因考察不合格現出現缺額的,可按照考試最終總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九、公示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壽縣政府網”、“壽縣人社局網站”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壽縣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聘用與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關事宜
1、監督檢查。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公告解釋。本《公告》由壽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3、信息查詢。壽縣縣委黨校有關招聘規定和考試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壽縣政府網”、“壽縣人社局網站”查詢、查閱。
4、培訓用書。本次考試,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5、聯系電話:縣人社局:0564—4021171,縣委黨校:0564-4022695
監督電話:縣監察局:0564—4022359
縣委組織部:0564—4032801
縣人社局:0564—4022389;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1、《2014年壽縣縣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2、《壽縣縣委黨校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
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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