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堅持嚴把政策,規范操作。
二、招聘計劃
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計劃公開招聘106名教師。其中:中共六安市委黨校計劃招聘教師1名、安徽廣播電視大學六安市分校計劃招聘教師1名、安徽六安技師學院計劃招聘教師8名、六安市業余體校計劃招聘教師1名、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學計劃招聘教師30名、六安一中東校區計劃招聘教師65名。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現場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4年3月26日—4月1日
(二)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市場(六安市佛子嶺路市人社局大樓一樓)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屬全日制201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3、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4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4、“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在現場報名時:“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西部志愿計劃”人員須提供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等材料。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5天,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規定程序對筆試科目每科增加2分,逾期不予辦理。
報名時,報考人員均需填寫《六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屬于正式在編在崗的人員應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信,證明式樣見附件3:《關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參加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的證明》。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請符合減免手續人員在現場報名時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逾期不予辦理。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隨即取消考試、體檢、考察、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4月17日至18日到市人力資源市場(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聘崗位計劃數。對少數特殊崗位(緊缺專業)確實達不到規定比例,經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開考。
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日到市人社局事業科(市人社局大樓809房間)改報其他崗位,并由市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當場對改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初審,逾期不予辦理。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公共基礎知識(一)》、《公共基礎知識(二)》、《專業知識》)和專業面試(試講、技能操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120分。
(1)《公共基礎知識(一)》的考試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判斷推理、言語理解、寫作;《公共基礎知識(二)》的考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論和教師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
滿分為120分。
(2)《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考試命題參考普通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
滿分為120分。
《公共基礎知識(一)》、《公共基礎知識(二)》與《專業知識》筆試同日進行,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及時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
(3)專業面試(試講、技能操作):其考生入圍名單,根據崗位計劃數及考生筆試初次合成(其中《公共基礎知識(一)、(二)》按30%、《專業知識》按40%進行初次合成)成績高低順序,原則上按照1:4比例(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達到或超過5人的,則按1:3比例;達到或超過10人的,則按1:2比例)確定參加試講、技能操作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試講、技能操作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及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面試通知書》。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繳納專業面試費用80元。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試講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及實際應用能力等,滿分為100分;技能操作主要考察應試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滿分為100分。試講教材、技能操作要求詳見《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試講、技能操作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圍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初次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試講、技能操作人選。為確保應試人員素質,設定試講、技能操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試講、技能操作時間、地點詳見《專業面試通知書》。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試講、技能操作資格。
七、合成總成績
《公共基礎知識(一)、(二)》筆試、《專業知識》筆試和試講(技能操作)的總成績按3:4:3比例合成。如出現最后一名合成總成績同分,則按筆試初次合成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筆試初次合成成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再出現同分,則以《專業知識》筆試中的主觀題部分確定排序。
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試人員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名單,并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
八、體檢
按照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九、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被考核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的,按照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
十、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一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出具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材料、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市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公示結束后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與管理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關事宜
1、監督檢查。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公告解釋。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3、信息查詢。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規定和考試等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查閱。
4、培訓用書。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5、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64-3376108、3376209
監督電話:0564-3376208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6、六安市市直其他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另行公告,具體請關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附件:1、《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附件下載)
2、《六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3、《關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參加2014年度六安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的證明》
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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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